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要求,对临沧恒康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临沧恒康医院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临沧恒康医院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建设项目位于临沧市临翔区南天路107号。 建设内容:临沧恒康医院建设项目租用电信公司大楼及周围场地建设恒康医院,总占地面积6053.7m2,主要构筑物为六层楼房,建筑面积5130m2,设置床位50张,每天接诊能力约为160人,其中门诊120人,住院40人。本项目开设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麻醉科、急诊科、医学影像部(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医学检验科,进行综合专业医疗服务,设置床位50张。 2.报告书审批部门:临沧市临翔区环境保护局。 3.公示时间:2014年3月7日至2014年3月22日。 4.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
(1)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主要污染源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及汽车尾气。 (2)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在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分为要分为三类,一为住院病房,门诊室和医技及相关科室等产生的含病菌废水;二为检验科产生的含酸碱等化学试剂的废水;三为院内办公、值班人员产生的其它生活污水(医院不设立食堂,生活污水部分主要是指洗手间洗手水和冲厕水)。项目所在地属于临沧市临翔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接纳范围,但目前南汀河旁的市政污水管网仍有部分尚未接通,待南汀河旁的市政污水管网全部接通,届时本项目污水可排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因此项目排水分两种情况。 项目废水不能进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时,项目产生的检验废水采用专用容器收集预处理后,再和一般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的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医院建设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排放标准后,排入南汀河。 当项目污水能进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时,项目内产生的检验废水采用专用容器收集预处理后,再和其余的一般医疗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的其它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医院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沧市临翔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水泵噪声、停车场噪声和生活噪声。
(4)固体废弃物:
项目在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和少量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医疗固废委托临沧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6. 反馈方式: (1)建设单位:临沧恒康医院 电话:18988315999 (2)评价单位 名称:北京中安质环技术评价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富顿中心A座2201 法人代表:任磊 联系人:母娟 电话/传真:0871-63556545 7.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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