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金隆得太阳能照明设备有限公司太阳能灯及钢结构生产安装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公示 发布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一、建设项目名称
桦甸市金隆得太阳能照明设备有限公司太阳能灯及钢结构生产安装项目 二、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本项目位于桦甸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外环路南侧,项目拟占地面积11567m2,拟总建筑面积8573m2,为3栋车间。其中:车间5941m2,车间1:1680m2,车间2:952m2。年产太阳灯1万套,年生产钢结构1200吨。总投资估算4445.89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945.89万元,流动资金5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 三、主要污染物及防治措施 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不高,排放量不大,能够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要求,故将其排入市政排水管网之中,进入桦甸市污水处理厂内进行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辉发河。 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尘、焊接烟气、喷漆漆雾等,粉尘通过引风机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车间采用集气装置,并采用活性炭吸附法对喷漆漆雾及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焊接烟尘在车间内设有系统排风,烟气经高15m、内径0.4m的排气筒排空,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切割机、冲孔机、焊接机等生产设备,经类比其声压级在80—100dB(A)之间。建议采取减震措施,安装消音器,有效控制噪声,提高部件加工精度和装配质量,减少磨擦或振动噪声,机器设备必须定期检修与保养,机器设备在正常状态下运转。 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主要固体废物机加车间产生的废金属料以及各车间产生的废擦布和废机油、厂内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喷漆漆渣,其中废金属料卖给废品收购站,废擦布、废机油以及喷漆漆渣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拉垃圾送送垃圾站统一处理,各种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意见如下:
1.对本项目建设是否同意;
2.对建设项目的选址是否同意;
3.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4.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环境问题的认识;
5.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您可通过邮寄信件、电话以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五、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桦甸市金隆得太阳能照明设备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树平 联系电话:18626733393 六、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林昌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431-859545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