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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白泥坡小康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di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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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468679 发表于 2014-3-11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简本进行公示,以便公众翻阅及反馈意见。
1、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白泥坡小康城项目
  (2)建设单位:麒麟区西城街道冯官桥社区居民委员会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19600万元
  (5)建设规模:占地面积201.5亩,总建筑面积为302000m2
  (6)建设地点:位于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片区白泥坡西冲小河,东至靖阳路、西至山洪河、南至胜峰路、北至迎霞路。
该项目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立项备案,总投资1.96亿元,主要建筑以住房为主,商业、配套用房为辅。项目占地面积201.5亩,建筑占地面积44595.4m2,总建筑面积30200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1950m2、地下建筑面积10050m2,绿化面积32994m2。本项目以低层和高层为主,层数为1~18层,住宅楼56栋,其中47栋5层、3栋6层、6栋18层的建筑附属3层裙楼等主体工程。幼儿园1栋3层、办公用房1栋4层,农贸市场1栋1层,公厕1栋1层;地下车库、道路等配套工程;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绿化等环保工程。总户数776户,居住人数约为2454人。该项目建成后将是一个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环境优美,集居住、商业服务、娱乐休闲一体的现代社区。
2、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结论
   本项目为房地产类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大于运营期。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固废、扬尘、施工噪声和少量的施工废水等污染物,对选址周围的局部环境会造成一定的影响。运营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的影响。
2.1  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1)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施工地面开挖等扬尘,其次为施工机械排放的废气。对施工场地、周围地表及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带来一定的影响。但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是短时的、可恢复的、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
   (2)垃圾桶、垃圾房及中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异味,经各建筑之间绿化带相隔,并通过加强管理,合理布局、及时清运,对垃圾桶和垃圾房清扫消毒;中水处理站使用地埋式设置方式,降低各池散发的异味对周围空气环境的影响。
   (3)项目区内车辆排放尾气的时间短,且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有严格的规定,只要加强对进出汽车尾气排放的监管,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同时大面积绿化的种植将会使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得到一定的净化。
总的来说,通过采取必要的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不会降低当地环境空气质量。
2.2 对水环境的影响
(1)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活动,经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和施工场地喷水降尘等,不外排;雨季施工产生的地表径流及水土流失能够通过采取措施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2)本项目施工人员不在工地住宿,工地不设食堂,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多为清洗和办公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污水水质简单,可随施工废水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不大。
   (3)营运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本项目排水体制实现雨、污分流。项目必须严格按雨污分流排水方案执行,保证场地的排水完全实现雨、污分流,污水收集、处理系统运行流畅,对外环境的影响不大。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建设对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2.3 对声环境及环境振动的影响
(1)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外环境有一定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如将高噪声施工设备安置在工棚内、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通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以及距离衰减、建筑物的阻隔,本项目施工噪声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可以接受。
(2)本项目供水供电设施、中水站设备等的运转是营运期噪声的主要来源。应在设计中将该类设施设置在室内并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远离保护目标,通过房屋阻隔和距离衰减,对环境的影响可接受;水泵房、中水处理站设备等运转时会产生一定的振动,通过采用适当减振措施,则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3)车辆只要加强管理、禁止鸣笛,夜间尽量少停启,对项目区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4)商业生活噪声通过加强管理,控制好商场内部大的声源并控制好夜间营业时间,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总的来说,通过采取必要的措施后,项目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不会降低当地声环境功能。
2.4 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无弃土产生,施工单位曲靖市玉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做好土石方开挖与回填工作。建筑垃圾可分类收集,能出售的如废钢筋、包装物等出售给物资收购部;不能出售的但可以回收利用的如混凝土、碎砖等可用于后期道路建设;其它的可就地填埋或者利用。施工时在施工工地设置垃圾收集桶,将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到垃圾桶,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2)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住户、商户等丢弃的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项目区内设置了垃圾收集桶,能够对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2.5 生态环境及景观影响结论
(1)项目建设过程中引起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通过设置了施工围墙、沉砂池、截洪沟等措施后得到了有效控制。项目施工结束后建筑废弃物得到清除,施工引起的水土流失将得到有效控制。
(2)本项目施工期对景观环境会产生短时不利影响,但建成后对周围景观影响不大,没有明显的景观冲突。
3、项目产业政策的符合性结论
本项目属于房地产类建设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淘汰类、限制类规定的范畴,属于国家允许类建设项目。  
4、项目与曲靖市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符合性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权属证明。对照《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2007-2020)和《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项目规划及路网示意图》,本项目选址符合曲靖市城市总体规划及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的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当地规划是相符的。
5、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
从项目的整体进行分析,项目将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本项目具有完善的基础设施,设定了高效可行的管理方案和治理措施,环保投资约为481万元,对污染物进行全面治理,项目建设及营运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负面影响将被削弱或消除,从而使项目的建设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互协调发展的良性循环。
6、 公众参与结论
经项目建设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和进行问卷调查及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1)在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任何反馈意见;
2)公众参与问卷调查分析结果表明:被调查者没有不赞成项目建设的;在收回的8份团体调查表中,均表示赞成本项目的建设。本报告中被调查公众担心和忧虑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解释,同时,项目业主应做好宣传公众,让公众了解项目的建设对区域交通、居民出行及地方经济的作用,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3)受调整者普遍对项目有可能产生的环境问题表示了极大的关注,公众普遍要求施工期对噪声、扬尘要做治理和防治工作等。
7、项目选址合理性结论
    本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项目的建设符合相关规划,交通便利,周边环境适合居住,产生的污水、废气、生活垃圾能够得到及时、妥善处置,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均不会产生重大环境问题。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土地权属证明,项目所占用的土地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用基本农田等用地范围。
   因此,本项目符合区域相关规划要求,选址合理。
8、总量控制
    建设项目实施后,本项目污水预计排放量为旱季235.02m3/d,雨天301.01m3/d,年污水总排放量9.14万m3(CODc31.08t/a,氨氮3.47t/a)。所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部分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于绿化、道路冲洗等,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B等级水质标准后排入迎霞路污水管网后汇入曲靖市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该项目污水的总量控制指标纳入西城污水处理厂的总量控制指标中,本项目不设置污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固废的总量控制指标为0。
9、环境影响评价总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区域相关规划,符合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项目的建设具有明显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综合效益;公众表示支持、无反对意见。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各项污染物采取相关环保防治措施,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的要求,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只要建设单位严格遵守环境“三同时”管理制度,切实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管理,认真对待和解决环境保护问题,对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从环境影响角度上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10、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查阅及索取环评报告书简本方式:采用网上查看及下载方式。
公示时间:本次公示时间为2014年2月11日至信息公开后15个工作日。
11、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麒麟区西城街道高家屯社区居民委员会
联系人:徐春生
电话:15987421198
环评单位:黑龙江农垦勘测设计研究所
地址:曲靖市翠峰西路三元名城228栋
联系人:陈惠仙
电话:0874-3412487
12、环评审批部门
    环评审批部门: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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