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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里能游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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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4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题,忘高手回答
发表于 2010-4-14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污染防治法没规定是否可以游泳
默认可以吧
忘高手回答
发表于 2010-4-14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水源地里游泳。。。
发表于 2010-4-15 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达到有用的水质要求
发表于 2010-4-15 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水污染防治法》
第五十八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应该是可以游泳的。
发表于 2010-4-16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五十七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五十八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
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
令拆除或者关闭。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
用水水体的活动。
第五十九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施,防
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第六十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
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六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在准保护区
内采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湿地、水源涵养林等生态保护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饮用水
水体,确保饮用水安全。
第六十二条 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胁供水安全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有
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停止或者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
第六十三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
等措施。
第六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对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
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划定保护区,并采取措施,保证保护区的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环境质
量标准。
第六十五条 在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具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
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应当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发表于 2010-4-19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二级保护区不得建排污项目,游泳是否会污染水体还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是个别人的活动那当然没问题,但要是搞个游泳场、水上娱乐项目等,那恐怕不行。
发表于 2010-5-26 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了解一下
发表于 2010-5-26 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游泳
发表于 2010-7-12 20:4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没有禁止的就是允许
发表于 2010-7-13 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游泳,不能屙尿屙屎!
发表于 2010-8-17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游泳,不能屙尿屙屎!
hg210 发表于 2010-7-13 08:40


经典啊!!!!!
发表于 2010-8-17 15:55 | 显示全部楼层
确实应该加强管理,如果组织个几百人横渡之类的,污染还是很严重的
发表于 2010-8-25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法规规定不允许游泳,那就是可以。
发表于 2010-9-6 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规定是可以游泳的 ,但是要采取措施,不能污染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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