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龙御府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祥龙御府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建设地址: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桃溪寺片区忠庄镇 4、项目建设单位:遵义市祥龙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项目总投资:3.4亿元 6、环评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7、工程概况:“祥龙御府”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42295.90m2,总建筑面积161071.69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15891.22m2;公共建筑面积10897.45;商业建筑面积10897.45m2;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4283.02m2;地下车库面积33986.10m2。建筑密度21.75%;绿化率30.00%;地面停车位110个,地下停车位985个;住宅总户数1169户,容积率3.0。 二、环境影响概述 1、施工期 (1)废气:该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施工期间工程汽车排放尾气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施工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在土地平整和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和主体工程建设过程中会产生多余的土、石、沙、砖和水泥等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 (1)废气:主要是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3)噪声:主要来自水泵、风机、柴油机等设备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的交通噪声、社会活动噪声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 三、环境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间采取必要的防尘措施,以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在建筑物周围设置围栏、围网,建筑材料轻装轻卸;车辆出工地前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等;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施工场地、施工道路的扬尘可用洒水和清扫措施予以防治。 (2)废水:基坑废水和砂浆废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外运至附近的建筑垃圾堆放场。 (4)噪声: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设备声级,严格遵守关于《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要求,确保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的噪声限值标准。 2、营运期 (1)废气:住宅以及商业区设置专用烟道,由屋顶集中排放,以减少油烟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的地下车库汽车废气利用排风系统从专用排气筒排出。 (2)废水: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遵义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湘江。 (3)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区内物管部门收集后,由环卫公司运至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统一卫生填埋。 (4)噪声:停车场应合理布置进出场道路,采用人车分流,并设置绿化带,减少车辆对居住环境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水泵、风机等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吸声等防噪措施,使噪声达到《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联系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 ①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②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③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④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可到遵义市环境保护局索取。 六、起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为了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遵义市祥龙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总 联系方式:18685644005 邮箱:985410301@qq.com 环评单位: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A座9楼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571-87382469 传真:0571-87209865 遵义市祥龙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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