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wendy523 于 2014-3-28 14:47 编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江北区鸿恩新天地北侧道路工程”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江北区鸿恩新天地北侧道路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 3、建设地点:重庆江北区李家坪立交西侧、鸿恩新天地小区北侧 4、行业类别:交通 5、项目概况:拟建项目起于三湾路和鸿恩东路的交叉口,终于李家坪立交匝道N线的人行系统。道路总体曾东西走向,全长约317.016m,共2个平曲线,最小平曲线半径75m。道路全线有2个变坡点,最大纵坡11.7%。该道路为城市支路,双向两车道,路幅宽16m,设计行车速度20km/h。 二、建设单位情况 项目业主: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代老师 联系电话:67854590 单位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白云大厦10F 邮政编码:400020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田工 联系电话:67632280 单位所在地: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8号 邮政编码:400020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审批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接受委托—→环境现状调查(含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收集资料(含公众参与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技术评审—→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审批程序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委托有交通运输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建设单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予以批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作出批准的决定前,在政府网站公示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作出批准决定后,在政府网站公告建设项目审批结果,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3、主要工作内容: 建设项目概况和工程分析;建设区域现状调查;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评价;选址选线合理性分析;污染物治理措施技术经济评价;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 (2)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 (3)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4)希望以何方式减缓拟建工程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噪音等环境影响; (5)其他建议和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方式及时限 本次公示及收集公众意见的时限为2014年3月28日至2014年4月11日(1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重庆市江北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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