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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汪清县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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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fyeffy 发表于 2014-4-2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effyeffy 于 2014-4-4 09:31 编辑

      汪清县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众参与公告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中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开展公众参与,征询当地群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汪清县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办公室发布的公众参与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汪清县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概况:汪清县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延边州汪清县城内,总投资为9518.99万元,本项目为管道工程建筑项目,新建泵站2座,改造泵房8座,改造小区管网长度总计30km,改造小区建筑物内供水立管长度总计129.5km。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1、对空气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管网及泵站建设施工期间将会产生一定的施工扬尘,对周围空气环境将可能产生不利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文明施工等措施,可以将施工期空气污染降至最低。
2、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及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产生的施工废水拟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上清液用于淋洒现场道路,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汪清县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对周围地表水和地下水体影响较小。
运行期废水污染源主要职工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进入汪清县污水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汪清河。
3、固体废物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施工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运至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营运期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职工的生活垃圾每天收集后按环卫部门要求投放到指定地点的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主要为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运行期间主要为泵站设备产生的噪声。本工程拟采取的防治措施:施工机械选用低噪声、尽量避免夜间施工,环境噪声可以达标,对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泵房噪声经过墙体阻隔和距离衰减,及选用隔声及消声性能好的建筑材料,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生态减缓措施
工程的建设将会造成当地土壤侵蚀和水土流失的加重。工程拟采取的生态减缓措施:合理规划用地;土石方开挖时应按层堆放,回填时按层回填,并逐层夯实;应对工地采取临时防护措施;管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覆土并恢复原来的地表植被。对于临时占用的灌丛林地应及时进行补栽树苗。
三、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的实施对区域环境会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一系列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减缓与修复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基本可以接受。项目符合我国当前的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四、拟建项目公众参与调查意见及建议采纳情况信息反馈
拟建项目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开展公众参与意见征询,包括发放调查表和座谈会、当地发布公告、网上公示的方式广泛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本次报告书的编写将采纳参与公众的合理意见和建议。
五、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的主要目的是征求项目所在地区各界公众的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您对拟建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的防治措施是否满意?
2您对拟建项目在采取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后,污染物达标排放是否满意?
3您认为在本次环境影响评价中还有什么环境影响因素没有考虑全面,或哪些方面还需改进?
4)您对本项目的建设是否赞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的日期为2014年4月2日~415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书信等书面方式与汪清县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办公室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建设单位:汪清县城市二次供水改造工程办公室     
单位地址:汪清县江北街89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944772883
环评单位: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人民大街207号财富领域9层 
联系电话:180431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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