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5万吨生物有机肥》环境影响信息第二次公示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将《年产5万吨生物有机肥》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有关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生物有机肥
企业名称:弥渡县金穗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补办)
建设地点:弥渡县新街镇白沟箐红大烟草基地旁
总占地面积:10000m2
项目总投资:3562.97万元
投产时间:2012年10月;
生产规模:年产5万吨生物有机肥。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项目为补办环评,已建成投产,建设期未有投诉事件;
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废水、设备噪声、破碎及翻堆产生的粉尘等对环境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建设期主要污染为施工扬尘、施工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施工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控制其影响;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时间,合理布置施工机械位置,控制施工车辆车速、禁鸣等措施防治;施工期建筑固废综合利用,不可利用部分按相关要求进行填埋处理。项目已建成,对周围的环境不再有影响,且施工期未发生投诉事件。
项目运营期主要污染为生活废水、设备噪声及翻堆产生的粉尘。项目生产不用水,且无废水外排,员工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旱厕;旱厕粪便定期清掏,作为肥料使用不外排;盥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项目翻堆时会有一定的粉尘产生;堆垛含水量约60%,翻堆时粉尘产生量较少,翻堆为间歇式操作,在堆肥车间内进行,翻堆粉尘经自然沉降、车间阻隔后,对外环境影响不大。粉尘的主要产生源为破碎过程,破碎车间封闭,仅留一个回转排口向下的排气口,99%的粉尘在车间沉降;收集后作为原料使用;1%的粉尘经排气口外逸,项目排气口设置为回转型排口向下,排气口正下方设置一个含水沉淀收集池,外逸粉尘通过排气筒溶于沉淀收集池水中,不外排。 固废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墙体隔声等措施防治。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厂区实施雨污分流,盥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作为绿化用水回用;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旱厕,旱厕粪便定期清掏作为农肥施用,不外排;食堂配置去除率≥60%的油烟净化设备,生产过程在车间内进行、采用封闭作业;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噪声经墙壁阻隔、绿化吸附后对周围敏感点影响可接受;项目产生的固废全部得到有效的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对策措施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评价,《年产5万吨生物有机肥》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建设单位及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弥渡县金穗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邹亮坤;通讯地址:弥渡县新街镇白沟箐红大烟草基地旁;邮编:675600;联系电话:13908727048;邮箱:461440538@qq.com
②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女士;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科路38号3号楼1801号;邮编:450002;联系电话:0871-64166286;传真:0871-64166286;邮箱:378022552@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及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本项目范围目前环境状况,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产生何种影响?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者通过电话、短信的方式发表对该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或者索取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简本。
八、公众参与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从2014年4月3日至2014年4月13日止。
弥渡县金穗现代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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