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对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综合业务楼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驻马店市文化路108号妇幼保健院院内 项目总投资:1125万元 本项目主要建设六层综合业务楼一栋,建筑面积为4500m2,新增床位规模设计为60张,设有妇幼科、婚前保健科、妇产科、妇科、新生儿科、儿科、内科、外科、中医科、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手术室、早期教育、感统教育、婴儿洗浴中心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石院长 18339693666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驻马店市环境保护研究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所 1393960944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1)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2)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3)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4)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5)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6)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内容及规模;(2)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3)建设项目工程分析;(4)环境质量状况;(5)环境影响分析;(6)污染防治措施分析;(7)公众参与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2)本项目对当地的有益影响表现在哪方面;(3)本项目对当地的不利的影响表现在哪些方面;(4)本项目建设、运行期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5)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您的影响;(6)您对医院环保工作是否有信心;(7)综合考虑,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8)您对该项目的建设和发展有何要求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本次公告为该项目环评工作的第一次公示,在随后的环评工作中还将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公开环评报告书简本、召开公众参与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更为广泛的公众意见征求活动,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以下的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针对该项目的建设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妇幼保健院 2014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