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铭德•荷塘月色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123110.323平方米(合184.67亩),总建筑面积28671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1408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26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包括住宅210086平方米(含按规定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幼儿园2200平方米,配套公建(公厕、垃圾转运站、卫生站、社区服务、物业管理)面积1800平方米。地下建筑主要为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基础施主要包括配套相应设备、上、下水管路、供暖管路、供电线路以及项目区内的绿化、道路等。 二、公示的主要内容 ⑴施工期 废气主要为扬尘,通过对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施;车辆行驶的路面洒水抑尘设施,卡车防洒落装备,施工道路日常养护、维修、清扫;施工楼房加盖防护网;材料仓库和临时材料堆放场的疏水沟系,临时堆放场应有遮盖篷遮蔽。 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泥浆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泥浆水通过沉砂池澄清后全部回用。 噪声建议采用机械灌注桩进行打桩.尽可能采用低噪声设备替代,按《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 固废主要包括生活垃圾、多余的土石方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多余的土石方外运至市政渣土办的集中堆放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堆放,综合利用。 生态主要是对植被的破坏等,加强管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⑵运营期 废气主要为居民燃用管道液化气产生的废气、炊事油烟废气、停车场机动车尾气。居民、饭店厨房全部采用天然气气为燃料,污染少,粉尘少,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炊事油烟废气经油烟机处理后,外排油烟浓度均小于 2mg/Nm3 ,由屋顶排空;在地下车库内设置排气口并分散设置,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地面停车场尾气防治措施为,小区内行车道尽可能缩短,以减少汽车进出时间,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 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082-1999)中设有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 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辛辛板污水处理厂。 噪声包括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主要防治措施为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安装隔振机座或减震,垫管道采用弹性连接,通风排气设备安装消音器;绿化,加强管理,临近道路两侧建筑安装防噪声窗。 固废主要是生活垃圾,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且做到日产日清。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建成后所产生的社会效益明显,同时对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但只要项目建设方能够在施工期、营运期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减缓到最小。因此,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⑴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 3km 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他公众为辅的原则; ⑵评价单位编制有项目的报告书简本,公众有意可向评价单位索取; ⑶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⑷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联系人员提出质疑; ⑸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⑴咨询或口头向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⑵将书面意见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主要方式 本公示起止日期为 2014 年 4 月 9日 至 4 月 22 日 。自即日起 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联系。 七、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内蒙古铭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15335553000 八、环评单位情况 环评单位: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 010-63261488(周一~周五:9:00-17:00) 九、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评价重点,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基础资料搜集,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 (3)报告书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2、主要工作内容: (1)进行建设项目区域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分析区域环境影响源,通过现状评价明确现有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 (2)通过建设项目工程分析,明确各主要污染物源强,并提出相应的减缓污染影响的措施; (3)对拟建项目的污染影响进行预测分析与评价; (4)对项目选址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 (5)进行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6)进行公众参与; (7)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等; (2)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在可接受范围内?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4)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5)其它建议。
2、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04月9日~2014年04月22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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