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地科研楼项目环评公示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地科研楼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地科研楼项目 (2)建设性质:改扩建 (3)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 (4)建设规模: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占地面积18935.47m2。现状为城建集团公司下属的北京城建集团公司党校和培训中心。地块内现有教学楼一座、宿舍楼一座、礼堂一座、食堂一座、热交换站一座及附属用房。现城建集团利用该宗地建设科研楼项目,拟拆除原宿舍、礼堂、食堂、教学楼,保留热交换站,并新建A座、B座和C座三座科研办公楼和三层地下室。本项目新增建筑面积83025m2,保留原有建筑面积1031.35m2,合计建筑面积84056.35m2。 二、项目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①大气: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扬尘通过采取洒水、围挡等抑尘措施,可以有效减小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将消失。 ②水环境:施工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和SS。施工场地设置简易防渗沉淀池和隔油池,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主要是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及施工人员的人为噪声。施工现场加强管理,以控制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严格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后,本项目对外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弃土石方按环卫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运至其他施工建设工地,以用于基础填方或回填于洼地,也可用于绿化用土;对建筑垃圾,施工单位应设立指定的渣土堆放点,并组织专人管理回收,及时密闭外运,严禁就地抛洒,无组织排放;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当地垃圾填埋场作进一步处置。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运营期: ①大气:主要包括食堂油烟和汽车尾气。其中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最终引至A座楼顶排放,油烟经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排放浓度为小于2mg/m3,排放浓度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本项目机动车停车位位于地下车库,根据预测结果,汽车尾气中NOX、CO和THC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排放限值的要求。 ②水环境:主要包括餐饮废水和生活污水。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消化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到酒仙桥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 ③噪声:主要噪声源为各种泵类和补风机、车库排风机、油烟净化器排烟风机、中央空调等,经隔声、减震、距离衰减后,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较小。经预测厂界处和敏感点处昼间噪声能够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餐余垃收集后由环卫部门专门的厨余垃圾收集车转运,日产日清。 综上所述,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三、建设单位: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曹工 电话:010-51099673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5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国环建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国环评证甲字第1045号) 联系人:陈工 电话:010-64987099-8614 传真: 010-64969410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可接受;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其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征求公众意见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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