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区湖泊水环境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黄冈市区湖泊水环境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黄冈市 项目概况:黄冈市区湖泊水环境治理工程主要是疏浚白潭湖的底泥,整治湖泊河渠的岸线、建设人工湿地及半工人湿地、修复湖渠的生态,具体内容为: (1)湖泊与河流工程整治:包括白潭湖和赤野湖两条湖泊小面积底泥疏浚,并修建与之相通的玲珑湾、金水河、东泰河、清水河、沧浪河、东昌河、楚水河、苏公河,共 8 条渠道,重建河湖的自然联通。 (2)生态整治工程:建设白潭湖、赤野湖和 8 条渠道的生态岸线,包括环湖路慢行非机动车道以及河流缓冲带绿化,修建环赤野湖、楚水河及苏公河半自然人工湿地,湖泊、河流生态修复;中沟的底泥疏浚、景观建设。 (3)排水管网及道路工程:建设道路9条共计17346米,并配套建设雨、污管网。 由于了长河承接了沿河居民、企事业单位废水,,严重超过了长河的水环境容量,水质已受到严重污染,水体已逐渐丧失原有使用功能。工程拟通过河道清淤疏挖、稳固河岸、加固堤防、水体周边景观改造等工程改善长河水质,逐渐恢复长河团风段的生态环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依次开展工作: 1、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现有资料进行研究,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踏勘。 2、进行工程分析,确定污染因子,对建设地区周边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组织开展监测与评价。 3、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4、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三、征询公众意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评 价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在完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初稿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3、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工作。 四、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五、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13-8453160 联系人:高先生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027-87250690 通讯地址:武昌区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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