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汇通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乙基麦芽酚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第二次公示) 1、前言 山东汇通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在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建设5000吨/年麦芽酚项目,其产品包括甲基麦芽酚2000吨,乙基麦芽酚3000吨。年操作时间8000小时,连续生产模式。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规定,公司委托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就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的有关内容向公众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2、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5000吨/年乙基麦芽酚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山东汇通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东营市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 3、项目的环境影响及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3.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工艺废水、车间地坪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循环水系统排水、除盐水制备排水。其中工艺废水、车间地坪冲洗废水和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过厂区拟建的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经园区内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山东省海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675-2007)表4中一级标准后排入挑河。除盐水制备排水中和后和循环系统排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废水主要污染物COD排放量较小,对评价河段水质影响较小,评价河段水质可维持现有水质状况。 3.2废气 本项目工艺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四氢呋喃、甲醇、三氯化碳、氯气、乙醇等废气,废气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对厂址周围的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明显,对评价范围内居民点、服务区域影响很小。厂界无组织监控点甲醇、氯化氢、氯气等浓度符合排放标准要求。 3.3固体废物 本项目新增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升华工序残渣、废包装桶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可全部得以妥善处置,对外环境不产生影响。 3.4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是引风机、各种泵等,通过采用厂房隔声、消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防治措施,使之符合国家控制标准。经预测,厂界各向昼、夜间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结论要点 4.1产业政策 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和淘汰类,可视为允许类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4.2项目厂址 该项目拟在东营市河区蓝色经济开发区实施,用地性质为化工项目用地,厂址符合东营市总体发展规划。 4.3环境质量评价 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通过环评中要求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治理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废气、废水、噪声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其原有的环境功能级别。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4.4清洁生产 该项目采用成熟的生产工艺和装备、系统安全可靠。从工艺及其装备的先进性、物耗、能耗、产污等方面看,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5总体结论 山东汇通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乙基麦芽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及装备成熟可靠,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通过采取适当的污染防治措施治理后,可保证稳定达标排放;项目采取的安全措施可靠,环境风险可以接受。综上,在落实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5、公众查询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方式与期限 公众若要查询《山东汇通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000吨/年乙基麦芽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写本,或者需要进一步了解该项目有关情况,请于2013年9月15之前与山东汇通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或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联系方式如下: 山东汇通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增龙 电话:18678671710 青州市方元环境影响评价服务有限公司:钟山 电话:0536-3206737传真:0536-3222385 6、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直接受影响的人群,此外还有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和对项目比较关心的其他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见附表。 7、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采取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形式进行。 8、其它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始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2013年10月15日。 山东汇通利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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