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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宝信清水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和平县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承担东源宝信清水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建设性质:新建投资总额:约38312.44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源市东源县规划区木京中心区C21-10地块; 建设内容:规划总用地面积18539.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556.85平方米。拟建设5栋17层高层住宅,6栋25层高层住宅楼及商业裙楼组成,规划总户数909户,可容纳3182人居住(按每户3.5人计算),设停车位560个,(其中地上停车位180个,地下380个),容积率4.38,绿化率32.66%,总投资38312.44万元人民币。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夏801-818
(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7)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4)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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