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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县黄流中学新校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拟建项目——乐东县黄流中学新校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根据2006年3月18日实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管理办法》(环发2006〔28〕号)第八条要求,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期限为2014年4月21日~2014年5月5日。 一、 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乐东县黄流中学新校区项目 建设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乐东县黄流镇,东临宫灯路,西临塔灯路,北临元度路,南临文定路,海榆西线从学校中间穿过。项目总占地面积 350931.44 m2,总建筑面积217116 m2,地上部分185020m2,地下面积为24096平方米)。项目办学规模为160个班(初中部60个班,高中部100个班),每班学位数为50位,可提供8000个学位,在校教职工人数规模为800人。本项目主要建筑有教学楼、实验楼、办公楼、教职工单身宿舍、学生宿舍以及体育馆、室外运动场地(足球场、篮球场、羽毛球场等)等体育设施。项目总投资为59698.34万元人民币。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乐东县教育局 联系人:吉高川 电话:13976159345 三、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海南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电话:65230049 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群贤路29号 邮编:570203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2、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调查项目及周边地区环境现状,评价区域环境特征,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和运营后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因素,预测分析项目存在的污染因素对环境可能构成的影响程度,提出减缓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所辖行政范围内,对象有当地居民、工作人员、公务员等。 征询主要事项:以意见征询调查表的形式向公众征询相关事项。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您将“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调查表”填写后,以书信、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公示单位:乐东县教育局 海南琼州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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