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坡上煤矿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为促进煤炭开发,满足昭通市对煤炭改扩建的需求,镇雄县坡上煤矿在原有3万吨/年的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原采矿证号为5300000730314,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0.4593km2,开采深度为+1600m~+1435m。为合理科学的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云南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领导小组以“云煤整合[2008]41号”(关于昭通市镇雄县煤炭资源整合方案的批复)文件批复坡上为相邻重组型矿井,整合2006年关闭的竹林湾煤矿采矿证范围,由省国土厅核发了新采矿许可证,资源整合后规模提高到21万吨/年。根据整合文件精神,坡上煤矿申请了扩大矿区范围,2011年4月28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以云南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滇)矿复[2011]第92号文”作出批复,矿区由8个拐点坐标圈定,井田面积为1.394km2,开采深度+1700m~+900m。经煤矿企业矿逐级上报请求,现将该矿规模调整为21万吨/年。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l 项目名称:镇雄县坡上煤矿21万吨/年扩建工程项目 l 建设地点: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木卓乡 l 建设规模:21万吨/年 l 服务年限:15.3年 l 建设内容:利用矿井原有工业场地,在原主井位置新建主平硐,利用原坡上煤矿风井作为扩建后的回风平硐,完善地面生产系统,进一步开拓井下巷道。 l 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镇雄县坡上煤矿扩建后会产生更多废渣、废水,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矿井投产后,通风机房,坑木加工房、机修车间等产生噪声污染;井下开采对生态地质环境影响造成一定影响,可能引起地表沉陷和开裂,影响山体的稳定性,雨季容易诱发泥石流灾害;风井排出扬尘、瓦斯可能影响下风向大气环境,风机噪声可能影响邻近村庄。矿井涌水如治理不当可能造成地表水污染。 l 环评结论:坡上煤矿21万t/a扩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与行业环保政策。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生态环境的改变,通过预测和分析,在采取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矿山安全评估和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整改措施的前提下,矿区的环境质量现状以及项目运行期影响因素的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结果均符合所执行的环境标准,满足所处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通过采取有效合理的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可有效控制和减轻矿山开采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在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并切实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坡上煤矿扩建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原则,符合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符合达标排放的原则,符合总量控制原则,符合不改变当地环境功能的原则,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防范环境风险原则。综上分析,评价认为,该项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l 单位名称:镇雄县坡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l 联系方式:1519855606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建设单位委托并提供有关资料——评价单位前期初步调查工作——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现状调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评审修改——报告书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1)环评单位对本项目的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收集当地水文、地质、气象等资料; (2)以公示的形式向项目范围内民众介绍拟建项目情况; (3)环评单位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工程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进行分析预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建设的可行性; (5)再次对项目区民众进行公示,较为详细的向民众公布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并征求民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6)供建设单位上报省环保厅审查。 四、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l 单位名称: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l 联系方式:0871-63370338 五.民众反馈意见注意事项 (1)针对本项目的建设,列出你认为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 (2)对项目各主要建设内容选址提出个人看法,如认为不合理,请写明理由; (3)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扩建?如对本项目建设持否定态度,请注明理由; (4)写下你对本项目建设特别关心的问题,或者你希望建设方特别注意的问题。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提出的意见,可根据以上提供的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进行反馈。
镇雄县坡上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四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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