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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锦江花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锦江花园建设项目 (二)建设项目及污染概况 锦江花园建设项目由曲靖大自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位于曲靖市麒麟区。项目东临平安路,北临靖江路、南临云玉路,西面为正在建设的金座福城小区。 锦江花园建设项目总投资38200万元,总占地面积39798m2,总建筑面积272169.68m2(地上建筑面积179396.42m2,地下建筑92773.26m2),建筑密度25%,容积率4.49,绿地率35%,户数:1505户。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住宅楼、配套商业、地上停车位、地下车库以及道路、广场、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运营期都会对当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施工期对环境的主要影响主要来自施工废气、施工废水、施工固体废物、施工噪声以及低频振动、夜间照明等。通过采取一些环保对策措施,如:对施工区域洒水降尘、施工物料有序堆放并遮盖、合理安排施工计划、选用低噪施工机械、派专人对施工车辆进行管理等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施工期对区域环境的影响。施工期结束后,上述影响即可消失。运营期主要的污染物为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通过采取一些环保措施,如:生活污水处理后部分回用于项目内绿化,其余的达标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产生的废气配备废气治理设备达标排放;合理布局、采用低噪设备、加强项目区绿化等治理措施、可使噪声达标排放;合理收集利用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不大。 总的来说本项目的建设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竣工后加强管理,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曲靖大自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669219216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13529237604 通信地址:昆明市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7楼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各阶段工作内容如下: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导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六)征求公众意见注意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为:主要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 调查内容: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的发展是否有利? (3)您认为本项目建成后会带来哪些影响? (4)您认为该项目应主要采取哪些污染防治措施? (5)您对本建设项目的态度是? (6)您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还有哪些其他要求?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红河州环境保护局,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起止日期 公众提出书面意见需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