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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超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超硅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及其延伸产品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规定,现将重庆超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超硅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及其延伸产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 项目名称和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重庆超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超硅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及其延伸产品”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水土片区启动区组团B分区B13-1/01、B14-1/01宗地; 工程占地:占地138723平方米; 建设内容:生产厂房、动力厂房、拉晶厂房及附属配套等,新建成生产线10条; 生产规模: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生产线共10条; 产品方案: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共3600万片/年; 项目投资:总投资150000万元; 工作制度:劳动定员150人,全年工作时间为300天7200小时,按三班两运转。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重庆超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18623161522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证书等级:甲;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3101号 联系人:黎老师 电话:023-68590306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79号 邮编:400041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重庆超硅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上海超硅半导体极大规模集成电路用8英寸/12英寸抛光硅片及其延伸产品”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等。 (2)公示地点、方式: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通过环评爱好者网站进行公示。 (3)公众参与时间 公众可以在本次公示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区域开发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