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50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委托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板桥50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板桥50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本工程为扩建项目,具体工程信息概况如下: 项目名称:板桥500kV变电站3号主变扩建工程 建设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永川区板桥镇凉风垭村 投资总额:约7000万元 工程内容: (1)500kV板桥变电站内新增3#主变; (2)扩建500kV、220kV出线间隔各1个; (3)新增2组60MVar电容器。 本工程均在变电站内预留用地进行,不需额外征地。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本工程500kV变电站3号主变以及间隔扩建在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等方面。 运行期:变电站运行期的主要污染因子有: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运行噪声、废污水。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1)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主变基础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变电站站内施工废水先沉淀后用于站内绿化,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可利用变电站站内现有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后用于站内绿化,对周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噪声防治措施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将噪声级较高的设备工作安排在昼间进行;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应采取限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3)大气环境防治措施 应避免大风天气条件下开挖土石方,对临时堆放的土石方进行合理遮盖,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回填压实;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对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密封、遮盖等防尘措施;施工弃土、弃渣运输时可能产生扬尘,应采用防水布遮盖,运输车辆在经过居民区时应减慢速度行驶,减少运输过程中漏撒造成的扬尘。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变电站站内施工人员产生生活垃圾可利用站内现有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收集后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期为主变及相关设备扩建工程,开挖土方大部分回填或用于场地平整,少量剩余弃土、弃渣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 2、运行期 (1)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 变电站前期按照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本期工程于站内预留位置进行主变及相应设备扩建。 (2)噪声防治措施 ①设计时对设备选型进行优化,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的电气设备,在变压器选型及设备招标时,控制主变噪声源强值不得高于75dB(A); ②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及高抗设备风机等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减少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 ③建设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使周边居民应严格遵守《电力施设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39号)第十五条第三款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不得兴建建筑物、构筑物”。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变压器油经收集后优先考虑回收利用,不能回用部分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与规划符性分析 (1)工程与国家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工程为500kV超高压输变电工程,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中“第一类 鼓励类”中的“500千伏及以上交、直流输变电”类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 (2)工程与城乡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中变电站主变及相关设备扩建工程均在变电内现有空地进行,不需额外征地,主变及相关设备扩建不改变站内原有用地性质,与周边城乡规划相符合。 2、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经过类比分析和理论预测,在落实设计及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前提下,变电站周围电磁环境影响能够满足工频电场<4kV/m、工频磁场<0.1mT,无线电干扰值小于GB15707-1995《高压交流架空送电线无线电干扰限值》55dB(μV/m)的标准限值。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不考虑空气吸收等衰减因素的前提下,按现有站内主变距厂界的距离,变电站扩建运行后,厂界四周噪声叠加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排放限值要求。 经预测,变电站3号主变投运后,变电站周边较近敏感点处噪声贡献值叠加噪声背景值后,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关功能区划要求。变电站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允许范围内。 4、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板桥500kV变电站运行期站内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经变电站内现有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站内绿化,不外排。本期变电站扩建工程不增加人员编制,无新增加的生活污水量,即不会改变原有工程的污水处理及利用方式,本期扩建工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新增影响。 5、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评价结论 在落实设计及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前提下,本工程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各项影响因子包括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无线电干扰及噪声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6、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性结论 本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重庆市电网规划。经过类比分析、预测及评价,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方式、公示期限及主要事项 1、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即2014年4月30日~2014年5月15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2、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3、征求公众意见的注意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并简述理由; (2)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承担环评工作的环评单位、建设单位或当地环保部门直接联系,欢迎公众提出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 5、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联系人:基建处 联系电话:023-63685525 环评单位: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翟老师 联系电话:023-670405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