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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光机路等四条道路及排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第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现将“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光机路等四条道路及排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示,以便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东北核心区光机路等四条道路及排水工程 二、工程简介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及排水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为: 本工程新建道路共计4条,除光机路为次干路外,其余三条街路均为城市支路,道路总长度3814.012m,铺装机动车道面积57377m2;人行道面积45768m2;建设绿化带面积55554m2;铺设污水管线2824.31m;铺设雨水管线3591.07m;路灯254盏;交通信号灯26个;标线1547m2。 工程总投资4734.11万元,工程计划2013年8月开始施工,2014年10月全部竣工。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高新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智慧 联系电话:15843071102 四、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市政工程东北设计研究总院 地址:长春市工农大路618号 联系人:曹小育 联系方式:0431-85611493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筛选评价重点,第二阶段为工作阶段,进一步细化工程分析,进行环境现状监测与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第三阶段为环评报告的编写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对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并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使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目的是收集工程影响范围内的民众对项目建设的观点、要求和愿望,公众如果对项目或环评工作持有异议,请在10日内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见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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