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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赤路(红石湾-河西段)应急改造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信息公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已于2014年3月27日~2014年4月10日对本项目建设概况进行了第一次公示,现针对本项目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滦赤路(红石湾-河西段)应急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 建设地点:北京市延庆县 项目建设内容与规模: 滦赤路(滦平—赤城)是河北省滦平县经北京市怀柔、延庆通往河北省赤城县的市级公路。滦赤路延庆段起自延庆与怀柔交界的西帽山,终于与赤城交界的水碾村,全长51.44公里。 本次设计起点位于碴底下村北侧垭口,养护桩号为K130+200,路线跨白河至红石湾村,延白河北侧山脚下向东至河东路,在河东路东侧跨红旗甸河,利用现况河东路500米,再向西经河东村,终点于河西村北侧跨白河,终点位于河西村西侧,养护桩号K137+770处,路线全长约7公里。 项目道路设计等级为二级公路(山岭重丘区)、道路规划红线40米;设计速度为60公里/小时(现况道路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项目两次跨越白河,一次跨越红旗甸河,共设置三座桥梁,桥涵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50年一遇;桥梁设计洪水频率为100年一遇。 二、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1、施工期主要污染物 (1)空气污染物:对空气环境的污染来源包括平整土地、铺浇路面、材料运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扬尘。 (2)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噪声包括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噪声及施工人员活动噪声,噪声源强最高可达110dB(A)。 (3)废水:施工期间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组成,其中生产废水主要来自砂石料筛分、混凝土搅拌冲洗、基坑废水、混凝土养护、清洗车辆、清洗道路的废水以及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少量滴、漏油污染等,生活污水来自现场施工及管理人员。 (4)固体废物: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拆迁及平整土地固体废物、地基挖掘土方、建筑施工等产生的建筑垃圾和建筑工人产生的生活垃圾。 2、营运期主要污染物 (1)大气污染物:各种机动车辆排放的尾气,主要空气污染物是NO2等。 (2)废水:运行车辆所泄漏的石油类物质,通过地表径流流入沿线河流。路面径流的主要污染物为COD、石油类、SS等。 (3)噪声:主要是交通噪声及生活噪声。 (4)固体废物:沿线车辆随意丢弃的果皮、纸张和塑料包装等。 三、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空气污染控制措施:针对施工扬尘,工地应采取封闭式施工,临近保护目标施工现场设置不低于2m 高的围档,外围护采用密布网,在施工活动的区域洒水抑尘,同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可以大大减少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为降低施工运输车辆扬尘的影响,施工车辆出工地前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和控制车辆行驶速度等;运输砂石料、水泥、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篷布;临时堆放的土方、砂料等表面应采取遮蓬覆盖或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产生大量扬尘;裸露的施工地面应用密布网覆盖;混凝土搅拌必须密闭操作;同时渣土应尽早清运。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除此外,高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安排在日间,减少夜间施工量。在环境敏感区中的作业区,设置围档以消音减躁。 (3)施工废水污染控制措施:施工期在施工现场应设立隔油池和沉淀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和施工余水一起通过排水沟流入到沉淀池当中,沉淀后将上清液循环使用,实现废水零排放,既可减少新鲜水的用量,又可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杜绝对当地土壤和地下水体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针对施工期生活垃圾相对集中的特点,施工生活区要设置垃圾桶,与环卫部门签订垃圾处理协议,及时对生活垃圾清运,防止长期堆放产生二次污染。 施工期在施工现场建临时防渗旱厕,并在施工生活区设1座粪化池,粪化池出水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直接排放。 道路施工和房屋拆迁等产生的建筑垃圾,要充分回收利用: a.砖瓦和混凝土可用于生产粗细骨料,添加固化剂后应用于路面基层铺设。 b.路面沥青混合料可按比例直接用于再生沥青。 c.废钢材、钢筋等金属材料,校核强度,选择合格者直接利用,不能重复使用的部分移交废品回收站。 d.对废玻璃、陶瓷和有机合成材料应严格区别对待,筛选有价值部分出售给回收站,其余交给环卫部门进行处理。 e.土石方阶段固体废物产量最大,应及时清运。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加强公路两侧绿化,控制废气向周围环境扩散。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 (2)水环境:建设单位应与设计单位做好沟通,在设计阶段做好路面径流的排水设计。当有油类等危险品进泄漏时,要紧急通知公路管理部门、公安、环保、消防等有关部门,以便采取紧急应救措施。同时要及时用吸油材料、隔油围栏进行清理,使事故产生的危险减小到最小。 (3)声环境:运营期噪声主要通过绿化,降噪路面降低噪音污染。隔离带种植低矮灌木及草皮;加强上路车辆的管理,推广、安装效率高的汽车消声器,上路车辆噪声必须达到规定值,不准超速行驶等。 (4)固体废物:在道路沿线设置分类垃圾箱,由专人负责垃圾收集工作。垃圾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外运、集中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北京市和延庆县总体发展规划,配套设施建设合理,做好相应的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比较小,对所在区域内环境现状的改善将起到促进作用,因此本项目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及附近的村民。主要事项包括您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是否同意该公路的选线走向、认为施工期营运期所造成的主要环境影响是什么、如何减缓项目建成后的交通阻隔影响等。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4月6日~2014年4月19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发回公众参与调查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七、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延庆公路分局 地址:北京市延庆县东外大街50号 邮编:102100 联系人: 韩工 联系电话:010-69141122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评资质: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010-87162828-817; 电子邮箱:zniu1989@163.comRoman"'>环评资质:国环评证甲字第1051号;
联 系 人:冯工 联系电话:010-87162828-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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