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西县“新龙、石民、民新道路工程” 项目 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泸西县“新龙、石民、民新道路工程” 项目 建设单位:泸西县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泸西县中枢镇 项目总投资:总投资40017万元,资金来源以自筹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三条道路,分别为:泸西县新龙道路工程,全长1994米,宽40米;泸西县石民道路工程,全长2455.61米,宽40米;泸西县民新道路工程,全长3824.04米,宽40米。具体建设包括桥涵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二、周边环境现状 根据对现场的调查,项目占地类型主要为梯坪地、园地、水田、交通运输用地和建设用地,所在地不属于生态敏感与脆弱区。评价范围内无珍稀野生动植物、名木古树、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等。 三、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10最大占标率均小于100%,无超标现象,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二级标准的要求,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区域地表水监测断面各类污染物Sij值均小于1,能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地表水质量现状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一般。 四、排放的主要污染物 (1)施工期 ① 废气主要为施工期路基施工、道路施工引起的扬尘以及施工机械的燃油废气; ② 废水来源为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 ③ 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噪声; ④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弃土石方; ⑤ 道路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施工期开挖对原地貌扰动较大,将产生松散表土层,在地表径流的冲刷下易产生水土流失;裸露地面及施工临时堆方造成水土流失,影响局部水文地质条件和景观。同时施工活动引起的地表土裸露、施工设备分布及施工扬尘对场内景观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2)营运期 ①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OX、CO,其区域浓度将随着车流量的增大而增加。 ②交通道路运行时自身并不产生污水,但由于路面机动车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多扩散于大气或降落于道路周围路面上,随着降雨的冲刷带到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中,可能对周围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③预测表明,项目建成运营后,保护目标寺门前村、龙甸村、八腊寺、黄草州村的昼间、夜间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4a类标准要求;其他保护目标昼间、夜间噪声可以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要求。 ④项目营运期本身不产生固体废物,只要加强市政卫生管理,可以确保道路路面的整洁与卫生,避免垃圾产生。 ⑤拟建项目的建设导致现有土地利用类型的改变,项目占地转变为交通运输用地和城市绿化用地,这种改变促使土地增值,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项目建设改变了土壤理化性质,破坏了原有生态环境的连通性能,从而在局部范围内对生活环境带来一定的干扰,项目建成后道路两侧的行道树、隔离带绿化将最终新城新的生态景观。 五、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建筑工地周边必须设置围挡,所有土堆、料堆必须全部覆盖;在地面风速大于五级时禁止施工作业;加强对场地采取洒水措施;严禁使用油耗高、效率低、废气排放严重的机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加快施工进度,尽量缩短工期。 运营期间,应加强机动车辆的运输管理,控制污染物排放量明显超标的车辆进入道路,减少车辆尾气污染;在靠近道路两侧,尤其是敏感点附近多种植乔、灌木;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委托环保部门定期在敏感点进行环境空气监测。 (2)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根据工程特点和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噪声控制措施,如强化道路红线内的绿化带建设、对声环境超标的敏感点安装通风隔声门窗等。 (3)废水污染控制措施 筑路材料用防雨布覆盖,必要时应设围栏,以免被雨水冲刷进入水环境;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运营期加强排水系统维护,定期进行排水系统清淤,以确保降水畅通排泄。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相关人员运送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对于临时堆存的弃渣应采取必要的挡护措施,修建临时排水沟;平场产生的弃土石方运至政府指定的市政渣场,不设弃土场。 营运期强化道路沿线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的监督工作,每天清扫,清扫的固体废物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外运处理。 (5)生态环境 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为:道路以边坡防护、排水工程措施为主,植物措施为辅;在施工场地等以截水沟、拦挡工程措施为主,辅以土地整治措施、植物措施和复垦措施,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施工中加强管理,防止野蛮施工。项目物料须采用加盖防雨布等措施防止其造成水土流失。 拟建项目首先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边坡优先考虑采用植物防护措施,工程防护措施布置中也须预留一定的植物栽种区域。护坡尽量采用植物护坡和混凝土护坡相结合的措施,以使边坡稳定,防止坡面崩塌。对深挖路堑采取分设平台的措施;路堑坡顶以外应设置截水沟,排泄边坡顶上面的地表径流。对项目沿线进行绿化、美化,恢复植被,建设道路景观。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经分析,泸西县“新龙、石民、民新道路工程”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区,但是项目建设对周边居民的不良影响是存在的,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的环境影响可以减小到可接受的程度。因此,只要业主和承包商能够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可研、水保及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道路项目对环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控制的。环评认为项目建设符合泸西县城市总体规划;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2013修正)的规定,项目通过采用目前经济可行、技术可达的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该项目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是可行的。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是否知道或了解本项目情况、认为本项目实施后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是什么、对本项目持何种态度,以及对该工程实施在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八、征询公众意见起止时间 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5天以内。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泸西县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西藏国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873-3699967 邮箱:4598666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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