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欧瑞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环保水性涂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江西欧瑞实业有限公司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对“江西欧瑞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环保水性涂料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项目名称:江西欧瑞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环保水性涂料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占地约20亩,总建筑面积9261m2,主要建设内容有仓库、生产厂房、办公楼等。 建设地点:靖安县雷公尖工业园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投料、搅拌、配色、分装产生的有机废气和粉尘;搅拌釜、风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和生产废水(回收利用);原辅材料废弃包装物和生活垃圾; 2)主要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产生量较小,可通过安装抽风系统降低废气在车间的残留;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噪声经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所在环境功能区域的功能要求。生活污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至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由拉缸收集后回用于同类产品的生产。原辅材料的废弃包装物可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进行处理;其它生产一般固废与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3)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建设单位应落实相关环保处理措施,在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负责维护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搞好防范和预防措施,保证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把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限度,在此基础上,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的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4)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委托的评价了解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详细内容。 三、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布告或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的认可程度;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调查主要方式 (1)对象为区域内的居民、企业等相关受影响的人群。 (2)在建设地块周围进行村民随机抽查。 3、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西欧瑞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况总 联系电话:13879552319 六、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电 话:0791-88181229 联系人:黄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14.5.7至201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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