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云飞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飞·九龙香山”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二次公示 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将“重庆云飞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飞·九龙香山”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 一、工程概况 重庆云飞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根据市场需求投资50000万元新建“云飞·九龙香山”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拟建项目选址于重庆市九龙坡区大渡口组团D分区D1-7号地块,属于华岩镇冬瓜山片区,北侧紧邻华福家园小区(已入住),东侧临近御景天水小区(在建),北侧有重庆先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南侧分布有部分工业企业,西侧为雅马哈摩托车厂和建设车用空调公司。拟建项目三面临市政道路,交通便利,东侧临近冬山路(城市支路,已通车),西侧分布有迎宾大道(城市快速路,已通车),南侧为规划中的城市主干道(未施工),北侧为规划的小区出入支路。 拟建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为62963m2,总建筑面积约209074.10m2,地上建筑面积137416.27m2,地下建筑面积71657.83m2。拟建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用地面积17480m2,总建筑面积53480.30m2,主要建设2栋32层的高层住宅和4栋地上1层的沿街商业,住宅面积为49274.38m2,商业面积2045.97m2,并配套建有公厕、社区组织用房、物管用房、水泵房及活动场地等;二期建设用地面积45483m2,总建筑面积155593.80m2,主要建设有4栋27层的高层住宅和地下集中商业,住宅面积为82960.35m2,商业面积20188.49m2,并配套建有幼儿园、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等。 二、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为废气、废水、噪声和固废,采取相应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1)废气 拟建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土石方开挖、场地平整及物料装卸等施工扬尘、车辆运输产生的二次扬尘、机械设备产生的CO和NOx废气等。 施工期环境空气污染预防措施应以管理为主,施工期间加强土石方开挖、回填的管理,采用湿式作业,对产生扬尘的作业点定时洒水抑尘;对施工场地及施工道路定期洒水(特别是旱季),以减少施工粉尘对环境的污染;运输车辆应加盖密闭,运输时应洒水防尘;养护所用水泥堆放在临时仓库内,并及时清扫仓库及道路;加强对燃油机械的维修与保养工作,以提高燃烧效率,减少尾气的排放量。 根据重庆市蓝天行动方案和城市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施工现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金属或者实墙围挡,工地临近主干道路的,必须保持环境清洁。通过洒水喷淋,控制灰尘飞扬。项目的弃土弃渣需运到指定的建筑弃渣厂,清运渣土必须使用封闭车,现场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渣土清运时,应当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倾倒。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拟建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混凝土养护废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混凝土养护废水预计产生量约10m2/d,主要污染物SS浓度为1200mg/L,约12kg/d。冲洗废水预计产生量约5m2/d,污染物为SS、石油类,浓度为500mg/L、25mg/L,产生量约2.5kg/d、0.13kg/d。施工场区设隔油沉砂池,混凝土养护废水及含油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循环利用(如用于场地内的洒水防尘、混凝土养护、机械及车辆冲洗等),不外排。 施工期预计施工人数为200人/d,用水量按100L/d·人计,生活用水约20m2/d,折污系数取0.9,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m2/d,主要污染物为COD、SS和NH3-N,浓度分别为450m2/d、250m2/d、35m2/d,产生量为8.1kg/d、4.5kg/d、0.63kg/d。生活污水进入预建生化池处理,达标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外排长江。 (3)噪声 拟建项目施工期使用的机械设备种类较多,主要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振捣棒、吊车、载重汽车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高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环境敏感点的临时设备房内,仅限于白天作业,严禁在夜间22:00至次日6:00作业;运输车辆应限速、禁鸣;在进行土石方工程施工作业时,如需爆破,应严格控制炸药用量,进行微爆破作业,减轻爆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基础开挖产生的土石方、结构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根据场地标高及基础埋深,拟建项目挖方量约2.35万m3(含0.61表土),填方量约2.35万m3(含0.61表土),无弃方。拟建项目预计建筑垃圾产生量约12544.45t。施工人员200人/d,每人每天生活垃圾按0.5kg,则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00kg/d,共36.5t/a。 拟建项目通过场地内的挖填方处理,土石方基本达到内部平衡,无弃方;建筑垃圾定期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运往指定的城市垃圾处理厂处置。 (5)水土流失 项目建设区属于长江流域,属浅丘剥蚀地貌,土壤侵蚀属正常侵蚀,拟建项目所在地主要侵蚀类型为水力侵蚀,侵蚀形式主要为雨水对地表的冲刷为主,主要表现为面蚀,属轻度侵蚀区。 施工场地的开挖、回填将对地表产生扰动,使表土层松散、地表裸露,降雨时易造成一定量的水土流失。拟建项目工程建设扰动面积为6.3hm2(62963m2),总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为1933.75t,新增土壤流失量约为1897.67t。 加强施工管理,减少土壤侵蚀,控制泥沙流失;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避免雨季施工,“三通一平”、基坑开挖及桩基工程等工序安排在雨季来临前完成;优化场地布置,加强工程监理,减少外排泥沙量;及时完善配套工程,绿化美化场区环境,防止新的水土流失。 工程竣工后,场区内的排水、绿化、地面净化、道路防护等配套设施投入使用,逐步发挥较稳定的水土保持作用,施工期引起的水土流失问题会得到基本解决。 (6)交通运输 拟建项目西面临近迎宾大道,东侧为冬山路,施工期间运输车辆主要依靠东侧的冬山路进出,将会对附近的交通造成一定影响。为保持道路畅通,拟建项目工地进出口应安排专人负责车辆组织和指挥,合理疏导,防止引起交通阻塞、汽车尾气和噪声污染。车辆运输必须遵循城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要求,不得超载运输,车辆进入城区道路前必须认真冲洗,严禁车轮带泥上路污染环境。 三、运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有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1)废气 拟建项目服务期废气主要为油烟(包括住宅厨房油、幼儿园食堂油烟)、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生化池及公厕臭气。拟建项目商业不设置餐饮,无餐饮油烟。 ①油烟 服务期油烟分为住宅厨房油烟和幼儿园食堂油烟。 居民厨房、幼儿园食堂全部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做燃料,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环保政策要求。居民住宅厨房、幼儿园食堂产生的油烟浓度一般为10~15mg/m3,居民厨房设有变压式风道,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由变压式风道集中引至楼顶高空排放,幼儿园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达《餐饮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②汽车尾气 拟建项目地下车库车辆进出将会产生一定量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CO、THC和NOx。为了保证地下车库内的空气质量,地下车库均设有机械通、排风系统,汽车尾气经排气系统送至地面由排气口排放。设计阶段为明确排气口的具体位置,本环评提出反馈意见:排气口宜布置在绿化带中并高于人群日常活动高度,避开人行通道和敏感目标,排气口周边多种植灌木、乔木等有助于尾气净化的植物。 ③柴油发电机废气 拟建项目地下车库内备有一组柴油发电机作为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工作时将产生少量含有NOx与THC的废气。由于仅作为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使用时间短,污染物排放量少,对环境无连续影响。 柴油发电机布置在地下车库,设置有独立的机械通、排风系统,废气经排风系统排入专用烟道内,再由专用烟道引至就近的Z-3#住宅楼顶高空排放,对周围居民的影响较小。 ④生化池、公厕臭气 拟建项目设有3个生化池和1个公厕,生化池和公厕在运行过程中将会产生少量臭气,主要成分为H2S、NH3等。 生化池臭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引至住宅楼顶排放;公厕臭气由机械排风机集中收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就近的住宅楼顶高空排放。现阶段未明确设计生化池排气口的具体位置,本次环评将提出反馈意见:1#生化池排气口设置在Z-1#住宅楼顶,2#生化池排气口布置于Z-6#住宅楼顶,3#生化池排气口设置于Z-4#住宅楼顶。 (2)废水 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经营性废水。 生活污水主要来自住宅、幼儿园、社区组织用房和物管用房,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NH3-N。拟建项目设有沿街商业和地下集中商业,商业内均不含有餐饮业,只做普通商铺,因此经营性废水为普通商铺经营废水,污染物主要为COD、BOD5、SS、NH3-N。 拟建项目共设3个生化池,1#生化池位于拟建项目北侧、Z-1#住宅南侧,处理一期工程(Z-1#、Z-2#、S-1#、S-2#、S-3#)产生的污废水;2#生化池位于Z-5#和Z-6#住宅西侧,收集Z-5#、Z-6#、地下集中商业产生的污废水;3#生化池位于拟建项目西南侧、Z-4#南侧,收集Z-3#、Z-4#、幼儿园、S-4#产生的污废水。 生活污水与经营性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三级标准,再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鸡冠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放长江。 (3)噪声 拟建项目服务期噪声源主要为水泵、柴油发电机和风冷热泵系统等。 水泵、柴油发电机、冷风热泵系统应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水泵和柴油发电机安装在地下车库的设备用房内,冷风热泵系统安装在场地南侧的集中空调机位(地下车库出入口西侧),安装时设备与基础之间加装减震垫进行降噪、减振、隔声处理,并辅助建筑或隔声罩隔声。 (4)固废 服务期固废包括生活垃圾、商业固废和污泥。 生活垃圾主要来自住宅、幼儿园、社区及物管用房等;商业固废来自集中商业和沿街商业活动产生的垃圾。生活垃圾每天由物管人员收集后,统一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商业固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处理厂处置;生化池污泥定期由专人清掏、消毒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综合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所在区域的用地规划;工程建成后将改善片区居民的居住和景观环境,提高生活环境质量,促进商业发展。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的不利影响能得到有效治理和控制,外排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小,能为环境所接受。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周边无制约项目建设的重大环境问题,工程在拟选地址上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可能受到改扩建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以及对项目建设或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有意见和建议的所有公众。 (2)主要事项 请公众客观、真实的反映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提交书面意见时需签名。 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采取在项目所在地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网上发布环境影响信息的方式让公众充分了解拟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内容。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可在2014年5月7日~2014年5月20日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提交书面意见,逾期不再受理。在此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全文。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云飞锦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总 联系电话:13018392949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证书编号:国环评乙字第2871号 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80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18523421027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项目有宝贵建议和意见,请您通过以上联系方式进行沟通反映或索取补充信息。 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 2014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