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华侨城天鹅湖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目前已基本编制完成,即将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粤环【2007】99号关于印地《广东省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公众参与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顺德华侨城天鹅湖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顺德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将用地分为三个岛状组团,分四期开发建设。小区总用地面积为412539.9m2,用地呈扁长状,东西较长南北较短,西侧南侧临桂畔海,建筑控制线退用地红线分别为60m和15m,临湖面限高18m。根据规划,4期项目建成后其建筑密度27.2%,容积率为1.2,绿地率为30.4%。 本次评价为其一期项目,位于03-A-003-1地块,规划用地面积为134556.03m2,总建筑面积129457.36m2,项目拟建联排、叠拼多层住宅共计56栋,237户,规划居住人数830人,建筑面积79690.92m2;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11118.15m2:其中幼儿园1栋,建筑面积2700m2;商业2栋,建筑面积6518.15m2;地下室面积38648.29m2。以上建筑高度均为多层3~4层建筑。地下车位880个,地上车位48个。项目配套建设垃圾收集点、备用发电机房、配电房、停车位、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根据规划,本项目建成后其建筑密度22.2%,容积率为0.67,绿地率为30.8%。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期的噪声、施工扬尘、废水、建筑固废等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除。 项目建成后,对周围可能造成的影响主要为: 1、水环境影响分析:主要为居民和配套设施生活污水。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废气主要为厨房燃气废气、油烟、备用发电机燃料废气、机动车尾气、公厕、垃圾收集点产生的臭气等,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噪声环境影响分析:噪声主要为备用发电机、变配电房、空调噪声,项目建成后利用绿化吸声、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可把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固废的主要来源为居民、普通商业、公建配套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外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块外环境影响主要包括项目北面南国东路的机动车废气和噪声污染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属于逢沙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经纳污管网与西面南国东路规划污水管网衔接,引至逢沙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经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李家沙水道。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居民油烟及燃料废气:经家庭式油烟机处理后,经内置专用烟道引至各自楼顶排放,同时烟道的设置应做好隔热、隔声、防漏措施,并且应避开住宅卧室。 ②备用发电机燃料废气:规划设置850kW备用柴油发电机2台(一开一备),位于商业2#楼地下一层,备用发电机拟采用含硫率≤0.035%的0#普通柴油作为燃料,在停电或紧急用电的情况下使用,其燃料废气规划通过内置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为25m。同时烟道的设置应做好隔热、隔声、防漏措施。 ③机动车尾气:地下车库机动车尾气:拟采用机械排风系统,将废气引至地面排放,排风口距地面约2.5m,换气率不低于6次/h,同时对排风口周边进行绿化,并在营运期间采取合理的措施疏导进入小区的机动车,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④垃圾收集点、公厕臭气:公厕只要定期消毒、除臭、清洗,则其臭气产生量很小,并设置排气扇加强空气流通,则可有效减少异味气体的产生及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垃圾实施分类存放,使用加盖垃圾桶实现垃圾存放封闭化,同时及时清运垃圾点垃圾桶内的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注意文明卫生,定期对垃圾收集点进行清洁、消毒,以减少蚊蝇。加强管理,保证垃圾收集点的进口和出口,除使用时间外保持关闭,以降低垃圾产生的气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投入使用后,固废的主要来源为居民、普通商业、公建配套等产生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 本项目主要产生噪声的污染源为公共活动场所噪声、服务设施噪声等。建设单位应按照报告书中所提出要求,加强对项目内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隔声、消声、减振处理,增加绿化面积。经以上治理措施后,噪声削减较明显对周围声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5、外环境影响防护措施要求 北面南国东路的噪声通过距离衰减、绿化吸收、建筑物阻隔及隔声后,对住宅楼室内的影响很小,可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住宅卧室允许噪声级。其废气产生量很少,对本项目的影响也很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的城市建设战略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总体空间布局合理,其项目的选址是合法、合理和可行的。 本项目施工期内对水、气、声、生态环境等均产生一定环境影响,在切实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理,文明施工的基础上,可使环境影响降至较低程度;营运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在保证环保措施的落实后,可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按现有报建功能和规模,该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废水、废气、噪声污染及生态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若能在建设中和建成后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加强环境监理,保证环保投资的投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在次前提下,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周边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目前本项目周围原有的环境状况?主要存在的环境问题? ②本项目建设对环境将会哪些环境问题产生影响? ③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⑤其它建议?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即日起,公众可以在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我中心咨询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顺德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黎先生 联系电话:0575-2929902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深圳鹏达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佛山办事处: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二路火炬创新创业园C座11楼 邮 编:528300 联系电话:15627292709 电子邮件:380432845@qq.com 广东顺德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4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