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南庄镇干龙潭采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建水县南庄镇干龙潭采石场建设项目选址于建水县南庄镇干龙潭村委会干龙潭老母猪山,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30亩(约2hm2),建筑面积300m2,年生产石料6万立方米。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本环评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主要工作是进行项目区域环境状况初步调查,通过初步分析,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拟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计划和方法,选择适当的类比工程,初步确定主要评价参数。 第二阶段:正式工作阶段。工作任务是对已确定的主要环境影响和相应的评价因子进行详细调查,对本工程建设区的声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区环境现状评价、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完成公众参与调查、咨询工作。 第三阶段: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是在第一、二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环保投资估算和技术经济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和社会团体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所带来的环境问题、社会问题和切身利益问题的看法和意见,以及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本身的建议。 四、联系方式 1. 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建水县南庄镇干龙潭采石场 2.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拨打电话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 发表对本项目的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公示时间:2014年5月5日~2014年5月20日,共15天。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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