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凯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选厂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凯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选厂位于文山州砚山县盘龙乡,选厂的产品为铅精矿和锌精矿,该选厂于2002年6月建成投产,原生产规模为处理铅锌原矿石200吨/日,由于选厂规模不符合《铅锌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故凯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研究决定对其进行扩建,在原有200吨/日生产线的基础上扩建一条生产能力为900吨/日的铅锌矿精洗生产线,扩建后的生产规模为处理铅锌原矿石1100吨/日,项目总投资14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汽车运输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可能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空气产生一定的影响。 2、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可能对项目所在地的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3、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可能对工项目所在地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4、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若处置不当,可能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对原料堆场、矿石破碎及尾矿库产生的粉尘,通过洒水降尘或除尘器加以抑制,使粉尘的影响降至最小。 2、对于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主要是设备噪声,通过尽可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消声、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对于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尾矿全部排至尾矿库堆存,并对尾矿库采取洒水降尘,降低粉尘的影响;尾矿库闭库后,及时进行植树、复垦等工作,并 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18599-2001)中的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场的相关要求进行管理、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评价认为在按“三同时”要求,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的其他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到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的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1)如何减少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2)对项目建设和环境管理有何具体的意见。 (3)本项目建设过程中及建成运营后,如何采取环保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提出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将您的建议或意见通过以下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1、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中环联(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评价证书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058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十四区青年沟东路华表大厦6层 邮编:100013 联系人:李 工 联系方式: 010—51230203 2、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云南凯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砚山县城砚华西路16号 邮政编码:663100 联系人:刘总 电话:13577670867 公示单位:凯砚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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