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长水路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2月14日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规定,现将丽江市长水路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丽江市长水路市政道路改扩建工程位于丽江市区南部,起于西山游路,止于规划中和路,是丽江市西南部的一条城市主干道。项目总投资为5499.57万元,全长1223m,红线宽度为38.5m,为城市主干道,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并配套建设地下综合管线、绿化、环卫设施、无障碍设施、交通设施等工程。本工程计划于2014年5月开工建设,至2014年9月建设完成,总工期5个月。 项目在建设生产过程中可能会带来一些环境问题,如噪声、大气、水环境等环境污染问题,为使工程建设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的同时,保护好环境质量,并有效的减少工程建设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我们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活动,真诚希望个人与单位能留下宝贵的意见。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丽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丽江市古城区香格拉大道863号 联系人:和汝成 联系电话:13908881117 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单位 评价单位:宁夏智诚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15号 联系人:罗廷翠 联系电话: 15808769624 邮箱:1041380046@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分为三个主要阶段: ①准备阶段 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文件、与规划项目有关的技术文件和其他文件,进行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和初步工程分析,从而识别规划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明确评价重点,最后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和评价工作等级。 ②正式工作阶段 做进一步的工程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预测,开展公众意见调查,提出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 ③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 汇总、分析第二阶段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的减缓环境不利影响的建议,最终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为: ①项目概况; ②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③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 ④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⑤对项目实施环境管理的建议; ⑥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是否了解本项目? ②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③您关注哪些方面的环境影响? ④您觉得应该采取哪些环保措施来减轻不利环境影响?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按以上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以电话、信函等方式提出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发布本信息之日起的1个月内。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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