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1.1焊接烟尘 (1)源强计算 本项目采用电弧焊机和埋弧焊机进行焊接,焊接使用焊条,在焊接过程中有焊接烟尘排放。根据有关资料介绍,焊接烟尘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焊接时烟尘产生量及主要有害物质随焊接工艺、焊条(丝)类型而异,参见下表。经查阅《焊接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表1各种焊接方法的烟尘发尘量以及《不同焊接工艺的焊接烟尘污染特征》(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郭永葆2010 年04期),各焊接工艺焊接材料年使用量及烟尘产生情况见表12。 表12 各种焊接方法烟尘产生情况一览表 本项目焊接工艺使用焊条,焊条用量12t/a(其中手工电焊使用焊条6t/a、埋弧焊使用焊丝6t/a),手工电焊使用J422焊条,根据上表的数据,则焊接烟尘产生量为50kg/a。焊接烟尘排放量较少,通过车间排风系统无组织排放,日焊接时间按6小时计算,排放速率为0.028kg/h。 (2)无组织排放面源估算 按照无组织面源估算模式,计算本项目车间无组织排放的焊接烟尘在厂界外的排放浓度最大值,其中各计算参数如表13所示: 表13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达标情况汇总表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周界外最大浓度值约0.0005391mg/m3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排放浓度不高于1.0mg/m3限值要求。项目距离最近的环保目标泥窝村约270m,排放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要求,对于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焊接烟尘需计算防护距离,采用HJ2.2-2008附录A推荐模式清单中的A.3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模式,各计算参数为: 面源有效高度(m):10 面源有效宽度(m):48 面源有效长度(m):115 污染物排放率(g/s):0.0078 日均评价标准:0.15mg/m3 经计算,输出结果为无超标点,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1.2抛丸粉尘 部分工件需要使用抛丸机进行抛光,工件表面抛光产生粉尘,钢丸磨损也会产生粉尘。本项目年消耗钢丸3t,全部成分粉尘;工件产生的粉尘量1t/a,合计4t/a。抛丸机抛丸产生的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8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小于15m,属于无组织排放,要求建设单位将排气筒高度增加至15m。本项目抛丸时间按4h/d计算,袋式除尘器处理效率大于99%,排放量为30kg/a,系统排风量不低于2000m3/h,粉尘排放速率0.025kg/h,排放浓度12.5mg/m3。废气排放可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即排放速率小于3.5kg/h,排放浓度小于120mg/m3。 2、废水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过程无排放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 W(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和管理人员共50名,产生生活污水,来自职工日常产生的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BOD5、氨氮。污水排放量按下式计算: Wc=qcq1Nt 式中:Wc-生活污水排放量,t/a; N-人口数, N=50; qc-人均生活污水排放系数0.8; q1-用水定额,生活用水按60L/人.d计; t-按300天计。 本项目产生生活污水排放量为720t/a。据类比资料,本项目废水预测排放浓度见下表。 表14 本项目污水水质类比结果 | | | | | | | | | | | | | | | DB12/356— 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 | | | | | | | 由上表可知,项目排放污水水质满足DB12/356—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要求,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东丽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产噪设备为车间内车床、锯床、钻床,综合噪声源约为85dB(A)。经现场实地监测(监测时间2014年4月13~14日),本项目四周厂界外一米处噪声值见下表。 表15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 dB(A) 从现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厂界噪声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项目夜间不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对其产生较大影响。 4、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钢材、废机油和含油棉纱、废乳化液和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可回收利用的废钢材年产量约为4t/a,外售给物资回收部门,在建设方对固体废物安全存放统一处理处置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污染。 本项目废机油及含油棉纱、废乳化液属于危险废物,建设单位需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机油产生量约50kg/a、含油棉纱年产生量约20kg/a,废乳化液年产生量约30kg。危险废物的厂内暂存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执行。与本项目相关的重点内容如下: (1)设置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设施; (2)各类危险废物应装在专用的容器内,不同的废物禁止在同一容器内混装,装有危险废物的容器应在专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存放; (3)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GB18597-2001标准的标签。 (4)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选址中设施地步应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避免建在易受洪水等影响的区域。应建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本项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共为7.5t/a。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妥善处理。 公司应根据上述要求在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做好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处置工作,在落实相关要求的条件下,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5.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主要为钢结构生产项目,经对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订本,本项目不属于所列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中,属于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6.选址合理性 拓普公司位于东丽开发区四纬路31号,项目东侧、北侧为空地,南侧为四纬路,西侧为天津美罗钢格板有限公司。经现场勘查,项目周边500m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为东侧270m处的泥窝村,经预测,项目排放污染物不会对环境保护目标产生较大影响。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所在地区总体规划。 7.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7%。环保投资具体明细见下表。 表16 建设项目的环保投资项目和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