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坂田街道伟安家具厂城市更新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龙岗区坂田街道伟安家具厂城市更新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环城南路以北,建设单位为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原有建筑已经拆除完毕,土地已经平整。本项目将新建四栋厂房、两栋宿舍楼、两栋研发办公楼,建设用地面积为43088.4m2,总建筑面积为221026.62m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994600m2。 龙岗区坂田街道伟安家具厂城市更新项目周边环境示意图如下:
二、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 (一)、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1、运输过程、建筑垃圾的堆放及基坑开挖均会产生一定的扬尘问题。 2、冲洗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灌浆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 3、施工场所各类设备噪声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 4、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工程弃土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5、施工过程将引起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 (二)施工期拟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 1、施工扬尘: ①施工作业区配备专人负责,作到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在基础施工期间,尽可能采取措施提高工程进度,并将土石方及时外运到指定地点,缩短堆放的危害周期。 ②施工场地道路路面及临时堆土场所定时洒水,以减少尘土飞扬; ③严禁超载外运,石块及泥土外运时加盖蓬布,严防石块及泥土沿途撒落,污染道路影响城市环境。 2、噪声: ①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以及施工时间; ②尽量使高噪声的机械设备远离附近的环境敏感点; ③采用低噪音设备,根据施工场所环境设置声屏障。 3、废水: 在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和建筑废水设化粪池、临时沉淀池等措施进行处理达标后才进行排放。 4、固体废物: ①设置弃渣场地,对建筑垃圾分类堆放; ②生活垃圾临时堆放地做好防渗处理,防止渗滤液污染地下水,并及时清运; ③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将施工、生活垃圾倾倒入周围环境中。 5、水土流失 严格遵守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要求,严禁在大风及降雨天气施工。 (三)、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 1、废气: 停车场产生的车辆尾气;备用发电机运行时产生的废气;食堂厨房油烟废气。。 2、废水: 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 3、噪声 主要来源于备用发电机运转产生的噪声、加压水泵、风机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主要为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生活污水: 项目排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部分进入市政污水管道。 2、废气: ①备用发电机采用采用含硫量低于0.3%轻油为燃料,并委托专业的环保工程公司对备用发电机废气进行治理; ②地下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和送风系统,在外界空气作用下,污染物迅速扩散,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3、噪声: ①本项目的高噪声设备都放置于地下室,并有独立的设备机房; ②对部分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措施; ③加强项目管理和公众参与、监督,一旦发生噪声扰民或者有关投诉,应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弃物污染源比较集中,容易管理,在项目区域内设置分类垃圾回收箱(可回收、不可回收),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回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建设单位:深圳新浩房地产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天津大学 联系人:李诗默 联系人:闫新萍 电话:13244889938 电话:1300885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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