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万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年产10万吨改性沥青、10万吨乳化沥青 及仓储运销项目环评信息第二次公示 内蒙古万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在集宁能源矿产品物流园区内,建设年产10万吨改性沥青、10万吨乳化沥青及仓储运销项目。万鑫高科现已委托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总投资5482.66万元,建设后年产SBS改性沥青10万t,乳化沥青10万t。本项目的具体内容如下: 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装置 | | | | | | 1座,建筑面积1000m2,包含改性沥青、乳化沥青两部分的设备与装置,成套设备包含改性沥青主机胶体磨、沥青加热罐、沥青AB循环罐等。 | | | | 1座,建筑面积800m2,用于储存SBS原料,采用集装格形式装卸、存放,满足60天的周转量设计 | | | | | | | | | 基质沥青罐区内设置2000m3立式储罐6座,基质沥青总储存能力约1290t;成品罐区内设置170m3立式储罐6台,其中4台用于改性沥青临时储存,2台用于乳化沥青临时储存。 | | | | | | | 生产生活水源由园区供水管网供应,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排放限值后,最终排入蓝天碧水污水处理厂 | | | | | | 设1台2300kw/h的燃煤导热油锅炉,为生产装置供应蒸汽。 | | | | | | | | | | | | | | | | | | | | 1套,由负压收集系统、文丘里沥青捕集器、活性炭吸附塔组成,通过15m排气筒排放 | | | 烟气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除尘后,通过30m烟囱排入大气,除尘效率94% | | |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处理后,最终排入蓝天碧水污水处理厂 | | | 沥青储罐罐底产生的沥青渣、沥青生产中的过滤渣,定期清理并掺煤燃烧 | | | 储罐区围堰满足储罐区的泄露、火灾需要,因此只需设置一座容积为100m3的事故池(主要用于收集初期雨水) | | | 灰场设在煤场中,用于临时储存锅炉灰渣,防渗系数为1.0×10-7cm/s | |
(二)项目的污染物防治对策及环境影响 基质沥青储罐无组织放散、改性沥青真空泵排气、改性沥青成品罐无组织放散烟气,采用微负压统一收集,收集到一套沥青烟气处理装置进行处理;成品沥青装车烟气主要为改性沥青成品所产生,采用密闭鹤管装车系统;燃煤过程中将会产生锅炉烟气,对于烟尘采用陶瓷多管旋风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其除尘效率大于94%,由于采用了硫份较低的煤,其SO2产生量较低,无需进行脱硫。项目产生的废气经过治理后可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真空泵循环排污水中含有一定量的石油类、少量的酚类等污染物,可喷洒于准备送入锅炉燃烧的煤中,在高温情况下氧化分解为CO2、H2O等;生活污水送到蓝天碧水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接入该污水处理厂的管道已铺到本项目厂区外,可保证本项目的废水接入。通过以上措施可保证废水不会直接排入当地水体中,对水体环境产生污染。 沥青渣、沥青杂质、废活性炭送到锅炉掺煤燃烧;改性剂、稳定剂、乳化剂的废包装袋由厂家在每次送货时,直接拉走处理;废洗油收集于洗油包装桶中外售;锅炉灰渣外售当地作为铺路或构筑房顶的建筑材料;生活垃圾送区域内的垃圾收集站或垃圾处理场处理。固体废物经过妥善处理后,不会长期堆存对环境产生污染。 送引风机、胶体磨等噪声设备,均采取了相应的隔音降噪处理措施,不会对环境造成大的影响。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环境空气 所有项目的废气经相应的措施治理后,可达标排放,同时经扩散计算,所有项目排放的废气对区域污染物贡献值不大,其占标率较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低。 (2)水体环境 本项目唯一外排的生活污水通过园区的排污管网送到蓝天碧水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不会直接外排到水体环境中,对其产生大的污染。 (3)固体废物 所有项目固废由于采用了成熟可行的综合利用方案,从而避免固废随意堆放对附近地下水和周围景观以及人群健康等造成不利影响。 (4)声环境 所有项目对各噪声污染源采取了有效的防治措施从而降低了噪声源的声功率级,使得各噪声源对各监测点的贡献值很小,不会对区域声学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1)查阅方式:如果公众对认为有必要索取补充信息或报告书简本,请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2)查阅期限为公众参与环境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在厂址周围的受项目直接影响的村民和受间接影响的公众。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本项目运投产运行对环境将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②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运行? ③是否同意本项目的厂址选择? ④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2014年5月23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络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万鑫公路养护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能源矿产品物流园区万鑫公司 联系人:全先生 联系电话:18947953354 2、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39号环保厅大楼6404室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15024906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