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丽莎涂料有限公司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告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中山市丽莎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项目现有厂区位于阜沙镇文安工业园,项目现有占地面积15712平方米,生产规模为年产聚酯漆80吨,水性涂料20吨,随着人们的物资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涂料作为装饰,家具,建筑行业的配套产品有着广泛的用途。现有的生产规模以满足不了市场需求,为扩大市场,公司拟对现有厂区进行搬迁、扩建。搬迁地址为中山市阜沙镇上南村精细化工产业集聚区,搬迁扩建后厂区占地面积为33333.3平方米,厂内规划定员60人,全年生产300天,实行每天一班、每班8小时工作制。公司拥有较为雄厚的技术力量支持,一流的技术为公司产品质量的保证、公司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设备清洁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清洗废水。 2、废气: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污染物、有机废气污染物、储罐大小呼吸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有机废气及食堂油烟废气等。 3、噪声:各类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设备噪声污染物;机械通风设备产生约80~90dB(A)的机械噪声;货物的搬运以及运输过程中产生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员工生活垃圾、饱和活性炭、一般性固态原辅料包装袋、液态原辅料包装桶/罐、生产滤渣等。 三、建设单位预防或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阜沙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产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及设备清洁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2、废气:项目生产车间规划设计为微负压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等废气污染物收集后通过布袋集尘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的方式进行达标治理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运水烟罩+静电除油烟系统处理后引至高空排放;储罐大小呼吸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污染物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吸附处理,然后通过排气管引致高空排放。 3、噪声: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减振等措施,同时加强项目日常维护、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噪声污染物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及一般性固态原辅料包装袋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饱和活性炭、液态原辅料包装桶、生产滤渣等属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资质单位转移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负面环境影响是局部和有限的,环境影响通过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和严格排放标准和隔离带等措施,可以得到有效治理,满足相应排放及环境质量标准。注意落实环评要求并配套完善的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看,本项目是可行的。公众反馈意见的注意事项: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方式: ③向建设单位咨询,联系人:梁小姐,联系电话:0760-3450058 2、公众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简本及补充信息的期限: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4年5月27日至2014年6月10日。 3、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留言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①环评单位:宜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88362850 ②建设单位:中山市丽莎涂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60-345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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