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和吉环管字[2006]43号“关于下发《吉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公司向公众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市龙潭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49457.89m2,总建筑面积268092.5m2,包括22栋17层商住楼,9栋11层商住楼,1栋7层商住楼。地上建筑面积255692.5m2,含住宅、商业网点物业及配套公建面积;地下建筑面积12400m2,含泵房、设备间及人防设施面积,绿化面积50346m2。本项目拟将榆树沟村一社及秀山社区3837户居民异地安置于此,安置总户数3837,居住人口12278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冠英 联系电话:0432-6368773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野 联系电话:0432-65098510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包括调查现状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概况调查;建设项目概况及工程分析;清洁生产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环境保护措施评述;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公众参与评价;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监测及厂址选择合理性分析。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公众对本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 ② 公众是否支持本项目建设 ③ 公众对本项目选址的意见 ④ 公众对本项目有何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众参与活动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众也可以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征集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至6月8日。 中国石油集团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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