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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松县江润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站建设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抚松县江润热力有限公司供热站建设项目位于抚松县江北电站以西,占地为1400㎡,建筑面积为650㎡,项目为补做环评,总投资为400万元,主要构筑物包括锅炉房、泵房及煤堆场等,供热面积为5万㎡。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废水 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中锅炉排污水、冷却废水及脱硫除尘废水全部回用于除灰渣,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站内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作农肥,不外排。 ②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锅炉鼓、引风机及循环水泵等,上述噪声源中,引风机、鼓风机的噪声较为突出,企业将引风机、鼓风机集中布置在风机间内,并将风机间做成隔声间,隔声间设置隔声墙和隔声窗。对风机和烟风道设置消声器,以减轻噪声源噪声。经隔声处理后,站界四周噪声值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区标准要求。对该区域声环境影响较小。 ③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经湿式脱硫除尘器处理后,废气中各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GB13271—200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类区Ⅱ时段标准要求, ④固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锅炉炉渣,外卖铺路或制砖。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经处理后不会给环境带来二次污染。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有效的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可降至最低,为环境所接受。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①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②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的形式。 ③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松县江润热力有限公司 地 址:抚松县江北电站以西 联系人: 苗经理 联系电话:15904492200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盛世国际5024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0431-859135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