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仁济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各位公众朋友: 您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云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公司委托太原核清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已完成《安宁仁济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向广大公众进一步公告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宁仁济医院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安宁仁济医院 3、建设性质:新建(补办)
4、建设地点:安宁市八街街道办事处五里坡八街矿医院原址 5、总投资:2000万元,全部为自筹资金
6、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项目诊疗科目有内科、外科、妇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全科医疗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预防保健科。项目不设置妇产科、传染科,不接收传染病病人,项目不涉及化疗、放射治疗等过程。 项目拟设置床位40张,牙椅2张,门诊人数预计为200人次/d,项目拟设置员工80名。年运营天数为365天,实行24小时三班制,项目内仅设置食堂,无员工住宿。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为日常医疗活动产生的各类环境影响。产生的废气主要是备用发电机废气、污水处理过程中和垃圾堆放点散发出来的异味、食堂油烟及汽车尾气等;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BOD5、COD、NH3-N、粪大肠菌群等,检验科产生的含铬废水、废液及含氰废水等;噪声主要来公用工程设备噪声源、交通噪声和门诊部人员嘈杂声;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医院拟设污水处理站拟采取地埋式污水处理,地下构筑物全部加盖,污水处理设施的检修口平时关闭,则恶臭排放量小;生活垃圾为临时堆放,日产日清,尽量减少垃圾恶臭对外环境的影响;配电室设置通风措施,使发电机尾气有效扩散。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一根总风管引出,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后排放。项目在采取相应的废气治理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轻微。 2、污水处理措施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院内雨水系统排出。本项目排放的医院污水经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排放标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经项目污水总排放口排入当地排水管,最终排入八街河。根据《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本项目拟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拟采用“二级处理+ClO2消毒工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0m3/d。 3、噪声 对于进出医院的车辆,应严格规定其不得鸣笛、限制其行驶速度并按规定停放车辆,以减小汽车噪声对医院及周围环境噪声的影响。对产生噪声的公用工程设备(水泵、备用发电机等机电设备),在满足工艺需要的情况下,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合理布局,并采取隔音、距离衰减及相应的减震等防躁措施后,对项目内部、周围居民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医疗废物和污泥:医疗废物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和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五类。必须严格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进行分类及处置。本项目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间,对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贮存于医疗废物贮存间内,医疗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云南正晓环保投资有限公司)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后集中收集送有资质单位定期收集统一处理。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日产日清,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安宁仁济医院建设项目符合区域和产业政策规划及国家相关政策;项目拟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技术可靠,平面布局合理,工程建设中加强项目污水污染治理及固废无害化处置后,对于周围环境的影响小,污染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有限,能为环境所接受,区域环境功能不会发生改变。关于放射性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另行开展。评价认为,在采纳并落实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工程建设可行。 五、公示时间
2014年5月30日至2014年6月8日止(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群众以及关注该本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1.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2.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 3.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4.如需了解报告书内容,到环评单位查阅本项目的环评文件简本。 七、反馈方式
建设单位:安宁仁济医院 联系人:曹主任 联系电话:13577000222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日内),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安宁仁济医院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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