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综合保税区通用泊位工程 海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受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港务有限公司委托,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承担了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综合保税区通用泊位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现将本工程信息及环境影响初步分析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综合保税区通用泊位工程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 建设内容包括2 个4 万吨级的通用泊位,主要建设码头前沿作业地带、生产区及生产生活辅助区。 码头前沿布置在规划岸线上,岸线长520m。项目拟建设2个4万吨级通用泊位,为适应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码头结构按7万吨设计,结构设计底标高为-14.5m。本工程2个泊位采用顺岸式布置,由东至西依次为1#泊位、2#泊位,码头面顶高程4.5m,码头前沿作业地带宽65m。 本项目形成陆域面积31.6 hm2,港池水域面积38hm2。工程总投资估算为76362 万元人民币,工期18个月。 4、地理位置: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综合保税区通用泊位工程位于河北省唐山港曹妃甸港区规划的三港池北侧三突堤端部。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 施工期间污染物包括:港池疏浚产生的悬浮泥沙,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机修油污水,施工过程中各种施工车辆、机械的作业处、砂石料的运送及存放物料的堆场等造成的扬尘污染,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 项目建成营运期间污染源主要为为港区生产污水、生活污水和固体垃圾。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编制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阶段。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评价区域自然与社会环境现状,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对工程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对工程实施的意见;②对工程选址的意见;③对工程实施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④工程实施对当地经济影响的看法;⑤对工程实施的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公示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2、评价单位: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 地址:青岛市高科技工业园仙霞岭路6号 七、说明 公告不少于十日。公众对工程实施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曹妃甸综合保税区港务有限公司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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