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吉林省豪斯特油品化工有限公司含油污泥及含油擦布处理生产线扩建项目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长春市北302国道11km处 总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建设内容:在原有车间内分别建设一条含油污泥处理生产线、一条含油擦布处理生产线,新增一座废包装物回收库房。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吉林省豪斯特油品化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贵金 联系电话:13304307527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长春市威宇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789号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搜集资料、现场踏勘、调查分析、环境现状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综合分析(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保措施)、得出结论、编写报告表、专家评审、送环保部门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大气环境预测、水环境预测,并提出污染防治对策。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你对该项目了解程度 (2)你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 (3)你认为本项目污染最大的问题是 (4)你对该项目建成的意见 (5)你对该项目建设的环保工作要求和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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