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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公示] 广西贵港市城区第二水源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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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6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西贵港市城区第二水源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广西贵港市城区第二水源工程项目,特委托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为了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环评结论信息公布如下:
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1 项目名称
广西贵港市城区第二水源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1.2 建设地点      
本项目选址位于广西省贵港市港北区,沿线周围现状主要为农村、林地等。
1.3 工程概要
本项目总投资37780.78万元,计划从达开水库取水,最高日供水能力为34.4万m3,主要建筑物由进水塔和输水隧洞组成,取水口布置在奇石乡平治村上游约2km处的达开水库拗口内,输水隧洞为无压隧洞,沿马来河的右侧山体布置,全长约26km,设计输水量为4.4m3/s。其他建筑物包括引水明渠、隧洞出水池、输水管道以及管理道路。项目建成后将较好的解决城区用水困难和用水安全问题。
2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采取的防治措施
2.1大气环境
1、施工期
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拌和、物料运输等引起的粉尘和飘尘;运输车辆、燃油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以及开挖爆破产生的废气;生产与生活中的燃煤烟尘等。在采取洒水降尘、物料妥善存放、砂石料及时苫盖、弃渣日产日清、即时通风等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废气对项目附近敏感点影响不大,随着建设期的结束其影响也将将逐渐消失。
2、运营期
根据工程分析计算结婚,本项目发电机组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且由于备用发电机不是经常使用设备,所以其影响是暂时性的。对当地环境空气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的贡献值很小,对周围环境的大气质量基本无影响。
2.2地表水环境
1、施工期
项目施工可能对地表水质产生影响的主要是施工废水、工人生活污水等。该工程规模小,各种废水的产生量不大,生产废水经过隔油和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或施工场区和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设置化粪池处理后,可达到GB5084-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二类(旱作)标准,由附近村民用于堆肥种菜,不排入地表水体。
进水塔等主体建筑围堰施工和基础浇筑时,导致水库该区域及周边水体悬浮物浓度较高,对水库水质造成一定影响,但该处施工时间不长,施工结束后影响随之消除。工程施工机械不多,加强管理后由于机械的跑、漏、滴产生的废水可消除。因此,采取合理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施工结束时影响随之消失。
2、运营期
本项目在运行期间工程本身没有污染物排放,仅进水塔和出水池处少量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油类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工程通过安排人员定期检查、维修设备,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可防止油类污染物对周边地表水体的污染。因此项目营运期间,对地表水体的水质影响甚微。
在拟定大藤峡补灌的措施下,项目建设不会导致达开水库因新增引水工程供水量而水量减少、水位下降的情况出现。项目建成后将向贵港城区日输水34.2万m3,从总体上看,入、出库的季、年径流总量基本平衡。根据评价分析,第二水源工程的建成运行基本不会改变达开水库水量及水位,因此水库可根据引水情况进行下游灌溉用水和河流径流的调节,基本不会改变下游河流径流量。
2.3声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场地噪声多来自卷扬机、装载机等设备的发动机噪声,以及机械挖掘土石噪声、搅拌机撞击噪声。施工营地周边居民点距离均较远,工程施工期间昼间噪声不会影响居民生活,受影响的主要对象是现场施工人员,且项目夜间不施工,因此夜间无噪声影响。噪声影响范围不大,并且不利影响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而消失。
根据预测及分析,在爆破最大用药量10kg/次的情况下,周边居民点均不在本环评计算的建筑物受损最远距离范围内,所以项目施工支洞和引水隧洞周边居民点不会受到爆破振动影响,爆破振动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2、营运期
建设项目运营期的噪声源主要是进水塔启闭机房的设备运行噪声,即发电机组和卷扬启闭机及电动葫芦运行噪声,最不利情况下,启闭机房在30.5m、96.5m外分别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中昼间和夜间1类标准的要求,对周边居民无影响。
2.4固废
本工程运行是引水的过程,工程本身无固体废物和其它污染物质的排放,项目建成后依托达开水库管理局技术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不新增员工,无新增固废产生。因此项目固体废物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
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布置了9个弃渣场,施工中弃渣在挖填平衡前提下,及时运至各弃渣场处置,严禁乱堆乱放,确保妥善处置,运输车辆定期清洗,运输土石方上方加盖苫布。场区内的临时堆土场注意洒水降尘和苫布覆盖,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弃渣得到合理的处理和处置,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本工程禁止生活垃圾乱扔乱放,施工场地内设置若干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后由施工当地环卫部门运走处理,进行垃圾分选和无害化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5地下水环境
1、施工期
施工期对地下水污染影响,主要来自施工生产污废水入渗、隧洞开挖洞壁产生的隧洞排水、施工区生活污水入渗;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主要是隧洞排水所导致的基岩裂隙水水位下降。环评要求加强施工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治理,科学规范管理,最大程度的综合利用,禁止施工期污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防止废水对地下水水质产生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主要集中体现在隧洞及支洞开挖,对原有区域基岩裂隙含水层扰动,造成隧洞及支洞沿线基岩裂隙水水位的下降。为最大程度减少对地下水资源的影响,环评要求:一方面对洞内排水应最大程度的综合利用,另一方面对于构造破碎带应进行提前探水及固定灌浆等工作,防止洞内大量涌水事故发生。
2、营运期
工程运行期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是隧洞段围岩上方基岩裂隙水进入隧洞内,造成区内基岩裂隙水地下水水位的下降;而运行期地下水污染源主要为进水塔和出口段控制闸管理人员生活污废水,由于管理简单,劳动定员仅4~6人,生活污废水量很小,对地下水污染影响很小,经预测可知,项目施工期通过围岩及衬砌进入围岩内的基岩裂隙水量很小,相对于整个区域地下水资源量而言,该部分损失量所占比例不大,且该部分水资源量随达开水库引水一起进入贵港市拟建水厂,实现全部综合利用,对区域地下水及整个水资源量影响不大。
工程运行期隧洞排沿线基岩裂隙水,对当地周边居民饮用的基岩裂隙水影响的程度和范围均不大,加上隧洞绝大部分围岩为微风化岩体,上部风化带基岩裂隙水向下渗流缓慢,区内基岩裂隙水仍主要受地势影响,向地势低的浅部风化带径流,对沿线居民饮水影响不大。
2.6生态环境
1、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为:对项目涉及区域的地表植被的扰动、对野生动物和景观的影响,土石方工程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以及由此引起的生态问题。建设项目弃渣场排水和拦挡措施在弃渣之前先修建,防止弃渣过程中因无防护措施造成水土流失,堆渣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平整覆土后恢复植被,运输车辆由项目所在地经乡镇道路即可到达弃渣场,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不可恢复的破坏。因此项目弃渣场建设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2、运营期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占用土地类型主要为林地、耕地及草地等,根据现场调查,项目沿线动物较少,因此项目建成后对陆生生态系统的影响较小,对生物多样性影响较小。本项目占用的耕地可通过对评价范围内的土地复垦来补偿,或者通过异地开发来补充耕地指标,最大程度减少项目开发对当地农业生态的影响。
项目运营期间,工程本身不产生污染物,运行期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是取水工程取水后,达开水库的水资源分配有所变化,本项目运营期,库区水量更换频次加大,水温将有所变化,对库区水生生物的生长带来影响。现场踏勘和资料查询表明,库区中无珍稀保护鱼类产卵场,且多为鲫鱼、鲤鱼等对河流温度变化适应性广的鱼类,因此项目运营对库区水生生物的影响可以接受。
3.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评结论要点
综合生态环境、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公众参与、项目合理性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结论,本项目在确保清洁生产工艺正常运行、全面严格落实本报告书所提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杜绝事故排放,同时对本项目增加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地方环保进行区域平衡的前提下,对生态环境、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环境空气及声环境等影响较小,可以被周围环境所接受,能够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4.  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补充信息的方式
公众可向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查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意见或补充信息。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名称:广西省贵港市水利局   联系人:广西省贵港市水利局技术科
联系电话:15994374006              电子邮箱:s2185320@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省贵港市水利局
评价机构名称: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芳琪
联系电话:010-88572246-202            电子邮箱:zhgp@eia007.com
传真:010-88578761/88571169/88570335
通讯地址: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韦伯时代C座1911室
5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周围的村庄村民,以及企事业单位、环境保护人员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了解本项目
2)你是通过什么渠道了解该项目的
3)对该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4)您认为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因素为
5)你认为该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的影响程度
6)您认为本工程的实施对城市区域供水状况有无改善
7)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经济及生活水平的提高是否有利
8)您觉得工程建设过程是否影响您的生活或工作
9)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田地,您是否同意补偿/赔偿
10)从环保角度考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6  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7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布十个工作日内。
广西省贵港市水利局
中环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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