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港龙口港区3×50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 示 (第一次) 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烟台港龙口港区3×50000吨级通用泊位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向公众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1、
建设项目概况 本工程共建设3个5万吨级泊位,位于24#、25#、26#泊位的背侧。码头岸线长度为769m、直立岸壁长122m,码头前沿设计顶高程3.6m、泊位设计底高程为-14.1 m、码头结构按10万吨级预留底高程-16.0m,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护岸长846m、围堰全长2864m,护岸、围堰采用斜坡式结构。工程形成陆域总面积53.4 万m2,其中堆场面积27.96万m2、道路面积11.87万m2及生产辅助区4.39万m2。项目营运期主要货种为煤炭、铁矿石、水泥熟料、焦煤、铝矾土和木材等,年设计吞吐量600万吨。 本工程施工期为24个月,工程总投资为81238.65万元。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网址: http://www.eiafans.com/了解到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问题,欢迎您对本工程的建设提出宝贵意见! 2、
建设单位: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石金璞 电话:13573524361 电子邮件:lkgjgb@163.com 3、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港二号路2618号水科所环保一室(邮编:300456) 联系人:王楠 电话:022-59812345-358
传真:022-59812389 电子邮件:tkshbs@163.com 4、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工程污染源和生态环境影响因素分析评价、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境风险分析、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措施分析、清洁生产与总量控制、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建议、结论和建议等。 5、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项目环境影响的可接受度、项目的环境和社会经济效益、对区域环境质量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工程拟采取的消除减缓不利影响的措施及公众所关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环保问题意见和建议。 6、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网上提交问卷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映。 7、
其它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公告日起10日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