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通关服务中心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受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通关服务中心的委托,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通关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通关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珲春国际物流园区(珲春市板石镇春景村),东侧隔规划路80m为农田,南侧为农田,西侧隔201省道50m为珲春创立海运有限公司,北侧隔空地200m为煤气站。项目周围最近居民区为项目西侧655m处的龙头山村(珲春国际物流园区外),旱道河贯穿厂区。 2、工程简介 (1)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50000m2,主要建设综合楼、服务中心大厦、仓储用房及辅助建筑等共15栋建筑物,总建筑面积90907.0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393.13m2,地下建筑面积513.94m2。包括综合楼1栋、服务中心大厦1栋、4栋单层仓库、2栋单层仓库、1栋单层展厅、1栋查验站、1栋监控室、1栋检测厂房及相关辅助建筑。 (2)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39711.79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 二、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1、施工期 (1)施工作业扬尘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建议施工场地每天定时洒水,在大风天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运、冲洗,以减少汽车行驶扬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或限速行驶,减少扬尘和汽车尾气产生量;施工渣土外运车辆应覆盖,严禁沿路遗洒;避免起尘原料的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现场的起尘物料均应用苫布覆盖;施工过程中应采用商品砼和水泥预制件,尽量少用干水泥。经采取一系列降尘措施后,施工期扬尘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2)施工期废水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废水有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室外旱厕,定期清抽旱厕内粪便水;施工废水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处理后上清液可回用于施工,沉淀的泥浆可与施工垃圾一起处理。 (3)噪声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施工期噪声要求施工单位在设备选型时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加强对机械和车辆的维修。合理规划施工平面,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以使施工期保持较低的噪声水平,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22:00—6:00)夜间施工。除此之外,施工企业应当采用低噪音的工艺和施工方法,由于施工不能中断的技术原因和其他特殊情况确需连续施工作业时,应当向当地环保部门申请并提前张贴公示告之周围居民。 (4)固体废物的影响及拟采取的治理措施 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各建筑工地作地基填土使用。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中,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堆放点。 2、营运期 (1)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水通过排水管网进入珲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汽车尾气通过限速等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良影响。 (3)生活垃圾送垃圾箱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4)通过将噪声源设备安装在地下,同时,采取加减震垫、消声器等措施,并经门窗墙壁屏蔽和距离衰减,其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区标准要求。 三、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起。 四、环评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符合珲春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后均能够实现达标排放,符合国家相应的环境标准要求,影响程度是可以接受的,在建设单位积极落实报告书中所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方面来看,本项目是合理可行的。 五、公众意见内容及反馈方式 为贯彻《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2月14日,环发2006【28号】)的相关精神。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实行网上公示的形式。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正在进行中的拟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在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的选址是否认可;着重关心该项目建设及使用过程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2、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珲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通关服务中心项目 地 址:珲春市 联 系 人:张丽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8683号 邮 编:130022 联 系 人:朱威娜 八、环评审批部门和联系方式 环评审批部门:珲春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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