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粉尘控制措施
(1)管理措施:加强对施工人的管理和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
(2)洒水降尘:干燥易起尘的天气对施工场地和道路采取洒水降尘。
(3)减少露天堆放:水泥、砂石等建材在装卸、堆放、拌和过程中会外逸粉尘,施工单位必须加强施工区的规划管理,将建筑材料的堆场定点定位,并用蓬布遮盖建筑材料,减少露天堆放。
(二)施工机械废气、汽车尾气控制措施
(1)管理措施:加强对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度和颗料物排放。
(2)限速:合理安排施工运输车辆时速,禁止车辆超速行驶造排放大量尾气。
4.1.2施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施工期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施工期工程量不大,主要用于拌合水泥或砂石,用水量约0.1m3/d,此部分用水在使用过程中蒸发消耗掉,不产生生产废水,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只需加强施工管理,无需采取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二)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1)建设临时旱厕1座(容积3m3),收集粪尿,旱厕委托附近村寨农民定期清掏作农肥使用。
(2)施工期简易食堂内需配备2个塑料桶(容积为50L/个)作为泔水收集桶。收集的泔水委托附近村寨农民定期清运喂猪使用。
(3)建设废水收集沟和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生活废水,简单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干燥晴天时的洒水降尘,雨天储存在沉淀池内。另外本评价建议:废水收集沟长度约20m,沉淀池尺寸为1m(长)×0.5m(宽)×0.8m(深)。
4.1.3施工期噪声控制措施
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经过大者茶村及其他村寨时,运输车辆噪声会对沿途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本评价提出:建设单位要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经过村寨时控制鸣笛和限速,以减缓运输车辆噪声对沿途居民的影响。
4.1.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一)施工期废弃土石方处理措施
根据本项目水保方案,表土临时堆场将布设临时措施和植物措施(详细措施布设详见报告第6章),剥离表土将得到妥善处置。
(二)施工期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施工营地需设计专门的垃圾收集桶2个,生活垃圾收集后外运至坡头乡垃圾收集点,不得乱扔乱倒,之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建水县垃圾填埋场。
4.1.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场地尽量全部设置在建设规划用地内,杜绝不合理占地。
(2)充分考虑土石方的平衡。
(3)建设过程中,进行绿化补偿,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严格按照水保提出的要求选择树种进行植被恢复。
(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禁止捕杀动物。
4.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4.2.1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一)运营期粉尘控制措施
(1)采取湿式凿岩方式,在凿岩的过程适量喷水,减轻凿岩粉尘产生量。
(2)矿区运输道路路面要尽量的硬化,并安排专人对运输过程中洒落的粉尘进行清扫,晴天干燥时矿区道路和露天采场进行洒水降尘。
(二)运营期设备废气和汽车尾气控制措施
项目需采用含硫量低的轻质柴油,选择达标排放的车辆,注意运输车辆的保养。
4.2.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一)运营期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只要加强采石场生产管理,无需采取生产废水处理措施。
(二)运营期生活污水处理措施
(1)建设旱厕1座(容积4m3),收集粪尿,旱厕委托附近村寨农民定期清掏作农肥使用。
(2)食堂内需配备3个塑料桶(容积为50L/个)作为泔水收集桶,收集的泔水委托附近村寨农民定期清运喂猪使用。
(3)建设废水收集沟和化粪池收集、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采场旱季的洒水降尘,雨天储存在化粪池内。本评价建议:废水收集沟长度约40m,化粪池尺寸为2m(长)×1.5m(宽)×1m(深)。
(三)运营期淋滤水控制措施
加强管理,认真落实运营期水保措施中对露天采场、排土场及表土临时堆场布置的排水沟和截洪沟措施,有效隔离和疏导项目区的淋滤水。
(四)运营期机修废油处置措施
设置2个塑料桶(容积为25L)收集后生产设备日常检修产生的机修废油,收集后交给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4.2.3运营期噪声控制措施
建设单位要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经过村寨时控制鸣笛和限速,以减缓运输车辆噪声对沿途居民的影响。本评价建议:在经过村寨的道路上可设立控制鸣笛和限速的警示牌,预计设计警示牌6块。
4.2.4运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一)运营期废弃土石方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弃土石方4.80万m3,将永久堆存与项目区布设的排土场。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认真落实项目水保方案中提出的排土场选址和排水沟、消力池等措施。
(二)运营期生活垃圾处置措施
办公生活区配备4个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外运至坡头乡垃圾收集点,不得乱扔乱倒,之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建水县垃圾填埋场。
(三)运营期机修废物处置措施
本评价要求机修废物统一收集后卖给废物回收站,不外排。
4.2.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和政策,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以确保采石场生产不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毁灭的破坏。
(2)通过努力使生态环境的结构功能得到修复,包括封场与绿化等。
(3)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及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完善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明确其职能,落实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监督管理措施。
(4)对于采石场开采破坏的植被,要制定补偿措施,损失多少必须补偿多少,原地补偿或异地补偿。
(5)保护和利用好表层的熟化土壤,把表层的表土集中起来,待施工扰动结束后,再覆土于新朔地貌区,以利于植被建设。
(6)加强生态环境意识宣传,提高员工的生态环境保护素质,使其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并为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减少生态环境影响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
(7)加强建设项目“三废”管理,在重视生产的同时,要做好废弃物的处理配套工程和职工劳动安全保障工作,尽量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和职工自身健康的影响。
4.3采石场闭矿措施 (1)工程措施
矿坑需进行封堵,对软弱岩层边坡,采取锚喷、浆砌、喷射混凝土等方法予以加固等防护措施;
闭坑后保持截排水设施通畅,在采区、排土场的上方外围建设截水沟,下方设置挡渣墙以及排水沟,防止弃土流失;
进行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根据结果采取必要的工程措施,确保排土场稳定;
对场地进行土地整治,对采空区、缓坡地带进行表土覆盖。
(2)植物恢复措施
根据工程区气候、土壤等立地条件,选择较适宜本地生长的造林绿化树种对矿山采空区平缓地段进行植被恢复,植被应选用当地土著植物,具体工程可委托有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