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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各位公众: 你们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重庆市西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院对重庆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向公众公告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要内容,以进一步征求公众、专家、团体组织对工程建设的意见与建议,及时反馈到工程建设中,达到工程建设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一、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此次主要征求受工程建设影响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减缓项目不利影响的措施,我们将把公众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于工程建设中。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各位公众可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4年6月19日~2014年7月3日)登录环评爱好者网站“信息发布”栏目中查看《重庆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附公告后)。 各位公众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参与重庆市西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重庆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活动中。 三、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市西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彭佳
联系电话:13983258168 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聂工 联系电话:15320488666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6月19日~2014年7月3日。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联系方式和期限同上。 五、全文公示时间及方式 2014年7月4日起,评价单位将在环评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全文公示,公示期间各位公众可以电话联系索取公示内容。
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工程学院 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2014年6月19日
重庆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项目概况 重庆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重庆西站站房(即原重庆东货站站址)东侧建设,位于沙坪坝与九龙坡两区交接区域,项目占地属于沙坪坝区。周边道路由成渝高速、火炬大道、新区大道、凤中路、内环快速路、华龙大道、迎宾大道、规划沿山路组成,区域交通便利。 拟建项目开发建设重庆西站站前1号地块,总用地(用地红线)265亩,总建筑面积156910㎡。1号地块建设分为市政工程和市政配套工程两部分,其中1号地块市政工程工程规模233610㎡,建筑规模159610㎡,地面景观配套广场 74000㎡,社会车停车场(地下二层)40000㎡,986个车位;出租车上下客区13450㎡;综合换乘大厅21000㎡;公交车19100㎡(地下一层);长途及旅游集散中心24060㎡(地下一层);地铁42000㎡(5号线、环线及远期12号线,地下二、三、四层)。1号地块配套物业工程建筑规模165720㎡;下沉1、8号地块联系广场15000㎡;地下二层至2、5号地块联系通道2600㎡,配套停车场面积53550㎡(1254个车位);地下一层附属设备管理用房2350㎡,至8号地块联系通道及物业开发36570㎡,配套停车场面积55650㎡(1376个车位,含设备用房、地铁风道用房),停车位2630个。项目总投资685329.12万元,建设周期为2014年8月~2017年12月,共41个月。项目建设为集城市轨道、公交、长途汽车、出租车、及社会车辆等多种交通设施及交通运输方式的客运综合交通枢纽,建成后将改善重庆市民的出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社会公平,合理利用资源,为提高城市形象、建立和维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交通体系有重要的意义。 2、项目环境概况 (1)项目所处环境功能区 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属《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地表水嘉陵江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声环境现状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4a类标准。拟建项目沿线属于重庆市生态功能区划中的V1-2都市外围生态调控生态功能区。 (2)环境质量现状及生态环境现状 拟建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中的SO2、NO2、PM10均未超标,满足2级标准,嘉陵江水质满足III类水域标准的要求,水环境现状良好;场区环境噪声根据监测结果显示:所有监测点昼间和夜间均未超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4a类标准。总的来说,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较好,有利于拟建项目的建设。 项目所在区域的生态系统属于城市生态系统,用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无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或濒危动植物,无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等。 (3)环境敏感性调查 拟建项目区域现状为老城区规划改造用地,拟建地块目前处于待拆迁阶段,场地东侧紧临内环高速,北侧为重庆军供站,南侧为重庆集中物流有限公司,西侧靠中梁山,地势总体上为西高东低,场地东侧地形相对平坦,多为各类建筑场地。地块周边道路目前未形成,主要规划待建道路为西站综合交通枢纽项目配套市政道路工程。总体来说,拟建项目周边环境现状不敏感。 3、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土石方开挖、出渣装卸、原材料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散落以及施工车辆行驶等产生的扬尘。针对扬尘特点,施工单位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88号《重庆市主城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5年10月)和“蓝天行动”实施方案中的相关条款执行。采取措施后,预计施工期的各种废气和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环境可接受。 ②运营期 餐饮业油烟设设置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或远离人群绿化带排放;备用柴油发电机临时发电时排放的废气排气烟道引至地面绿化带处远离人群排放;拟建生化池位于绿化带附近且均采用地埋式,须经专门管道引至建筑物屋顶或者人行稀少、植被茂盛绿化带的地段排放,同时加强生化池周边的绿化措施,对环境影响不明显;地下车库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机械通风排到室外,排气系统与防排烟系统合用,由专用烟道排至广场地面绿化带排放;车库补风由车道入口自然补风,且必须采用强制通风,使地下车库的空气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在地面长途汽车和公交车场周边设置绿化带以减少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使用尾气排放合格的汽车,进出车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其尾气排放不超标。通过采取有效的控制和管理措施,项目营运期的各种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小。 (2)水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SS,石油类废水,设置排水沟,引到隔油沉沙池处理,上清液可用泵抽出回用,多余部分达标排入场地内的排水涵洞。沉砂池底部的泥浆定期清掏,与建筑垃圾一并处理,严禁随意排弃。施工期严格执行水保措施。施工人员不在场地内就餐,就近依托附近生活设施,避免生活污水对地表水产生污染影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方,弃渣严禁随意堆放,必须及时回填,防止水土流失和河道淤积。采取措施后,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环境可接受。 ②运营期 a.拟建项目建成后,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分别设置污水及雨水管网; b.拟建项目纯办公、商业产生的污废水经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餐饮废水经隔油去除动植物油后再进入生化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拟建项目所有污废水经隔油池、生化池处理后可排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达一级B标准后排入长江,在工程设计中设置防治地面径流倒灌措施; c.场地冲洗及洗车废水经隔油和简易沉淀后同绿化废水经场区内路边雨水口收集,经雨水管网汇合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经以上措施,水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较好,且符合国家和重庆市相关环保政策的要求,不会对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施工期噪声是最为敏感的环境问题之一,因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特别注意施工噪声控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具体措施如下:严格落实渝府令第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各项要求,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做到文明施工;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机械和技术,选用低噪声作业机具,合理布置机具,远离居民点。按照规定:基础施工阶段禁止夜间作业(22:00~6:00)以免扰民;午休段时间(12:00~2:30),施工现场不作业,或者进行产生噪声强度较低的施工活动;采用商品混凝土,严禁用产生连续噪声源的混凝土搅拌机等设备;打桩,爆破等作业严禁夜间进行;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施工场地管理条例,文明施工,尽量降低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②运营期 对设备噪声采取减振、消声、建筑隔声等措施加以处理,对评价区内的声学环境基本上没有明显影响;进出区域汽车作禁鸣、限速要求,可减少交通噪声污染,同时从管理上加强对社会噪声的控制和规范,可有效地控制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4) 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及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妥善的堆放,严禁随意四处堆放和倾倒,建筑弃渣和土石方均运往指定的龙头寺双碑渣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设垃圾筒收集,有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渣车辆按市政府规定必须加盖,固体废物从收集、清运到弃置实现严格的全过程管理,可有效的防止施工期固体废物对施工区域及城市环境的不利影响。 ②运营期 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集中卫生填埋;生化池由环卫部门专用车辆清掏;拟建项目产生的餐饮垃圾应严格按照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执行餐饮产生的废油交由有废油回收资质的单位处置。 (5)生态环境影响 ①施工期 建设单位应尽量避免暴雨季节施工,土石方堆放规整,及时回填,修建截洪沟、排水沟、沉砂池、挡墙等措施;同时,按规定实行封闭施工,及时对裸露地面硬化和绿化,如此处理可进一步防止水土流失的发生;在雨季施工时应修建好场内外的截洪沟系统,将大量的雨水安全导入排洪沟排出,同时避免雨水对施工场地的冲刷和破坏,防治水土流失。 ②运营期 拟建项目所在地目前属于典型的城市近郊生态系统,项目建设对该区域的自然生态系统包括资源、生物等方面的影响较小。区域生态环境承载力分析表明,项目建成后将加快该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不会对区域现有的社会经济生活造成不良冲击;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建设用地无不良地质现象;区域环境具有一定的承载力。 4、污染物总量核定 ①水体污染物 拟建项目是一个非污染型生态类建设项目,建成投入营运后,污染主要来自换乘人员的生活污水及冲洗地面车辆废水等,主要污染因子为COD、NH3-N、动植物油。拟建项目属于属于鸡冠石城市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的,产生的污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由市政污水管网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达标排放至长江,总量纳入污水处理厂。拟建项目的水体污染物总量按照鸡冠石污水处理厂的出水水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计算得出:COD:24.75t/a,SS:8.25t/a,BOD5:8.25t/a,NH3-N:3.30t/a,动植物油:1.24t/a。 ②大气污染物 拟建项目全部使用天然气清洁能源,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极少;生化池臭气、餐饮油烟、柴油发电机燃油废气经有效处理后,排放量少,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小。针对项目特点,将汽车尾气中产生的CO、NOx、THC作为主要污染物,分别为CO:53.44t/a,NOx:4.03t/a,THC:22.83t/a。 ③固废产生和处置情况 a.一般生活垃圾:2101.73t/a,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b.餐厨垃圾:365t/a,严格执行《重庆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26号)及《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的相关规定; c.污水处理站污泥:33.91t/a,干化后同生活垃圾一并外运处理。 5、公众参与调查 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上公示、发放调查表等方式进行。公众参与结果表明,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得出公众对拟建项目建设的综合意见是: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以影响中等和影响小为主;项目建设对被调查人在换乘环境、商业环境、生活质量、城市形象等方面的影响主要呈有利影响;项目实施对周围居民或单位的综合影响以正影响为主;项目在此建设时适宜的,同意项目建设。 6、项目相关产业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拟建项目为综合交通换乘枢纽开发项目,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版),拟建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二十七项综合交通运输类——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与改造”类别,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十三条:建筑工程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和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建筑和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标准的建筑和装修材料。”的原则实施项目,评价认为,拟建项目贯彻了清洁生产原则。 重庆市人民政府以对该项目建设做出批示,同意重庆市西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重庆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业主开展该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要求应抓紧重庆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环境影响评价等前期工作。拟建项目的实施可提高换乘效率,完善铁路站房市政配套,改善重庆市民的出行,减少环境污染,促进社会公平,合理利用资源,建立和维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交通体系有重要的意义,同时重庆西站作为重庆市的西大门,其顺利建设将使城市形象得到有效提升。 7、评价综合结论及建议 (1)结论 综上,重庆西站综合交通枢纽工程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规划和经济发展需要,其建设内容、土地利用、开发项目等符合重庆市有关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合理,建筑设计新颖,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拟建项目投入运营后不会使环境恶化,能满足当地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评价认为,该建设项目在拟建场地建设是可行的。 (2)结论 ①充分考虑人流、车流的需要,贯彻以人为本、环境优先的思想,合理设置人、车穿越设施。 ②加强环保宣传和教育,自觉维护项目的生态环境和项目景观设施,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的不良行为。 ③贯彻“一水多用、节约用水、循环利用”的原则,在节水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废水排放量,尽量做到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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