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行盛玻璃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广州行盛玻璃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承担广州行盛玻璃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广州行盛玻璃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项目 建设单位:广州行盛玻璃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约20000万元人民币 建设地点:广州增城广汕公路朱村大道8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厂房占地51314.1 m2,建筑面积16145.5 m2,建筑物主要包括1座1层玻璃深加工厂房,1座1层幕墙生产厂房,1座1层门窗生产厂房,1座1层仓储中心,1座1层办公室,配套员工宿舍及生活设施2栋6层,以及配电房、机修房等。项目主要生产各类玻璃幕墙,年产10万m2各类节能幕墙产品和80万m2各类节能门窗产品。项目配套生产200万m2各类节能玻璃产品,供应项目节能幕墙产品和节能门窗产品的生产需要。 二、主要环境问题和污染防治措施 1、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通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入广州教育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玻璃在加热及粘合前,需对玻璃表面进行清洗,以洗去玻璃表面的灰尘等杂质,清洗水中不需加入洗涤剂,清洗水经沉淀后循环回用,每天外排一次。外排废水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生产设备均使用电作为能源,不产生燃料废气。 本项目中空玻璃涂丁基胶和密封胶、夹胶玻璃灌胶等工序均会产生有机废气,净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排放。 食堂有眼睛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钢化炉及空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值在65~90dB(A)左右,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隔声和减振措施,以及设置围墙、绿化带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废玻璃条块、碎玻璃和玻璃粉末产生量共计为50 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节能幕墙和节能门窗产生的各种金属边角料共计92 t/a,均外售给废品回收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5 t/a,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产生的餐余垃圾共计4.5 t/a,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项目沉淀池产生的沉淀污泥约2.5 t/a,其主要成为份玻璃粉末,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三、报告表结论 广州行盛玻璃幕墙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有关的环保法规,按本报告中所述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加以严格实施,并确保日后的正常运行。同时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的要求,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广州行盛玻璃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述龙 联系电话: 18665615399 评价单位名称:佛山市环境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858号 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桂城简平路1号天安创新大夏801-818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01535189 邮箱:chenhuoxiang@126.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2)本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3)从环保角度考虑,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4)公众对本项目所采取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5)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2014年6月23日-7月3日),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可自公示告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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