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仁爱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广大公众朋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文件)有关规定,建设单位雅安市宝兴卫生局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一)、项目名称:南江仁爱医院 (二)、建设单位:重庆顺固贸易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址:南江县南江镇米仓山大道学府路(东西沟) (四)、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投资1200.00万元,建筑总面积6555.6平方米,建成病床数90张,利用现有的两栋楼进行改造,一栋5层(含地下一层),一栋9层,诊疗科目包括:(1)临床科室:急诊科、内科、外科、妇科、预防保健科;(二)医技科室: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项目拟使用具有放射性的CT机等,其设备运行产生的X射线辐射环境影响问题不在本次评价的范围之内,业主单位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评价,另行环评。 二、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 (一)、施工期 本项目在已建民房内进行建设,无场地平整、打桩、结构等施工工序,主要是室内装修和设备安装等。施工期环境污染问题主要是:建筑扬尘、建筑废弃物料、施工期噪声、废气、施工期民工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垃圾。 经评价分析,本项目施工期对周围环境有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环境保护目标造成的不利影响,通过采取降噪措施,施工期噪声产生的不利影响将大大降低;施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后,对周边社会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总体上,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是短暂和微小的,施工期也未接到环保投诉,这些影响将随施工期结束逐渐减弱、消失。 综上所述,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在经济上和技术上可行。 (二)、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食堂产生的油烟、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汽车尾气以及医疗废物暂存间产生的恶臭。经预测,食堂油烟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对项目区内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同时出气口上方安装活性炭吸附器进行除臭后经排气筒(高度15m)排放,可以确保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标;本项目不设置停车场,医院加强管理,让接送病人的汽车在路边即停即走,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医疗废物暂存间配置专业管理人员,落实专项制度进行严格管理,尽量做到日产日清,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气体产生很少,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地表水防治措施 本项目医生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因与病区污水混合,故作为一般医疗废水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一般性医疗废水、生活污水以及经单独预处理后的特殊医疗废水经化粪池一起进入自建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的预处理排放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南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后排放至南江河。本项目污水排放量很小,对当地地表水环境质量基本无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中医院的分体空调外机、洗涤房、污水处理站等设备运行噪声以及医院车辆进出和人群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医院车辆进出及人员活动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属低噪声源,主要通过加强管理、控制车辆车速、禁止鸣笛等进行控制;洗涤房、污水处理站以及分体空调外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主要噪声源合理布置,采取消声、减振、设置隔声间等综合降噪措施,场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不会影响环境;本环评要求医疗垃圾应按照《医院消毒规程》就地消毒,送至具备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在实施本环评要求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影响。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与当地规划相容、建设单位在严格按照本报告和工程设计中提出的环保措施和对策,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本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是可行的。 四、公众意见征求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如下: 对项目建设的态度;项目建设对本地经济发展、环境质量和本地居民生活的影响;项目建设施工期和营运期主要的环境影响;希望以何种方式减轻项目环境影响;其它意见或建议。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①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②电话反馈意见;③电子邮件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业主单位联系。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联系方式: 1、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28-62328661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顺固贸易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宗民 联系电话:13228221600 六、公示时间: 2014年6月25日~2014年7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见反馈形式 您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1、拨打联系电话,可以是建设单位联系电话,也可以是受委托的环评单位联系电话。 2、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 3、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在环评报告书编写过程中,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评单位将在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区域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必要时也可采取召开公众听证会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重庆顺固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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