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新宏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万㎡电子线路板及3万㎡铝基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信息公告 (第二号)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莆田市新宏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万㎡电子线路板及3万㎡铝基板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高新技术园区内石庭路1343号
建设单位:莆田市新宏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莆田市新宏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线路板生产,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加工,于2007年11月投入生产,年加工线路板2万㎡。现为适应市场需求,拟扩大生产规模,改扩建后年生产28万㎡电子线路板和3万㎡铝基板(其中,近期年生产单面印刷线路板4万㎡、双面印刷线路板9万㎡、铝基板3万㎡;远期年生产单面印刷线路板8万㎡、双面印刷线路板20万㎡、铝基板3万㎡)。该项目改扩建后职工人数由原来的80人增至200人,均不在厂内住宿,工作制度不变,年工作日300天,每天生产8小时。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该公司改扩建后新的厂房已建设完毕,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营运期:目前公司生产车间产生的废水有六类:综合废水、含镍废水及脱膜显影废水。另外还有废气净化废水、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废气主要包括粉尘、氨、硫酸雾、氮氧化物废气、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废气。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边角料、废蚀刻液、废油墨、干膜、电镀化铜过滤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化工原料包装固废、废活性炭等。噪声主要来自打孔机、磨刷机、印刷机、电镀线等,设备噪声源50~80dB。另外,该项目多层板层压工序使用空压机,噪声值约80dB。以上污染物若不经处理或不及时处理会对项目所在地和周边环境及民众的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施工期:
该公司改扩建后新的厂房已建设完毕,且设备也已安装完毕,故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2)营运期:
废水:该改扩建项目在厂区北侧的污水处理站建设一套污水综合处理池、一套含镍废水预处理池及一套脱膜显影废水处理池。此外车间内远期将建设有一套蚀刻液回收铜系统。生活污水与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外排废水一并排入闽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废气:本项目根据不同车间、不同废气,全厂配套建设1套喷淋净化塔、1套布袋除尘器及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经处理后由2根15m排气筒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对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消声等治理措施;加强片区绿化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物:该公司的一般固废及危险废物设置在厂区东侧废料间和废液回收仓库内,储存、处置方法基本可行,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做好固体废物的贮存工作,并委托相关有资质单位及时处置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该项目产生的含铜废液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符合环保要求。
(3)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
本项目在生产工程中磨刷酸洗、化铜、镀镍、镀铜工序用到硫酸、图形电镀工序使用到盐酸,剥锡工艺使用到硝酸,化铜过程使用到甲醛,硫酸、盐酸、硝酸及甲醛贮储量较小,但是仍具有潜在的危险性。其中最大的潜在风险源、可能出现的最大危害性的典型风险事故为:氨水储罐的泄漏。
本公司应加强管理,整改落实风险减缓措施,制定事故应急反应计划。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可将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对项目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大大降低。在严格遵守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本评级提出的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该项目的事故风险可降至公众可接受的安全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莆田市新宏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万㎡电子线路板及3万㎡铝基板改扩建项目”项目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高新技术园区内石庭路1343号,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政策和莆田市规划,项目选址可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能从工艺流程和设备方面加强清洁生产。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为施工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等的影响,运营期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设备噪声的影响。本项目施工及运营期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当地环境质量功能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可以满足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因此,本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在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减缓环境影响的对策建议,加强环境管理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查阅方式:可采用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
建设单位:莆田市新宏益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莆田市涵江区江口镇高新技术园区内石庭路1343号
邮政编码:351111
联 系 人:黄 先 生
联系电话:13850252266
评价机构:浙江商达环保有限公司
传真号码:0594-2210180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莲花街333号莲花商务中心A座9楼
联 系 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571-86472870
电子邮箱:41466373@qq.com
查阅期限: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11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项目建设周边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主要事项: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用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建设单位或环境评价机构。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4年6月27日至201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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