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现代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公示 一、项目概况 龙陵现代医院属法人独资企业、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项目建设地点为龙陵县龙山镇松山路原自来水公司内。建设项目选址附近无医疗机构,不涉及托幼机构、中小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可以为县内和邻近区域人群提供平价医疗、保健服务。医院建成后规模达到50床位,可提供1.51万人次/年的门诊量。 新设立的龙陵现代医院,使用国内较为先进的医疗仪器,结合现代化的管理,开展特色诊疗,并聘请省内外医学专家坐诊,服务广大群众。与周围医疗机构将会形成优势互补的格局,不会因争取医疗资源而影响同行业的关系。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995.04平方米,现有大楼1幢,框架3层,建筑面积约1000平方米,新建综合楼一幢,框架结构,6层,建筑面积21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60平方米。其中门诊使用面积900平方米(包括中药房、西药房、医技科室);住院部使用面积1700平方米,包括手术室;行政办、供应室、洗浆房、配电房等560平方米。 三、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在施工期内,作业场地将产生一定的扬尘和施工废水。产生的噪声可能会对周围的居民和单位产生一定的影响,但施工单元会按照环保的有关要求,尽量降低影响,做到达标排放。 在营运期内,医疗废物、生活垃圾、医疗废水等,处理后做到达标排放,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大。对噪声污染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标,不会对周围居民造成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措施 拟采取的措施见下表。 环境要素 | 工期 | 环保措施 | 水环境 | 施工期 | (1)施工废水通过排水沟收集后进入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作业面降尘等,不外排。(2)施工期厕所和食堂均使用现代药业公司现有设施,生活污水均由化粪池处理后排入龙陵县市政污水管网。 | 营运期 | (1)龙陵医院应自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15m3/d,沉淀+化粪池+消毒工艺将废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后方能排入市政污水管网。(2)由于医院废水成分较为复杂,各类废水在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前必须进入预处理,即生活污水与含病菌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重金属废水和酸性废水统一收集,集中送往重金属预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出水中相应指标达到《医疗机构污水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排放标准后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3)为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的非正常情况发生,应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和预处理设施的管理,配置专人负责重金属预处理系统、半衰池的管理维护,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操作。(4)当废水预处理设置不正常导致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下降或污水处理站设备出现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应立即将机械投加消毒剂切换为人工投加消毒剂,并进行人工搅拌,以确保外排废水中粪大肠菌群指标达标。(5)医院废水设置一个总排放口,设置明显标志,按照《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在排放口设置污水计量装置,并在放射科、口腔科、同位素诊疗室和检验科废水预处理设施排口处预留取样口,以便对外排废水和上述科室废水进行监测、监控。(6)废水处理系统中的化粪池、污水处理构筑物和污水收集管网必须进行严格的防渗漏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 空气环境 | 施工期 | (1)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以有效防止扬尘,在旱季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2)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应及时清扫和平整,以尽量减少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3)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减少产尘量;(4)施工渣土外运或填方取土车辆均应覆盖,严禁沿路泼洒产生扬尘;(5)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搅拌、水泥储罐应选用密封性能好的设备,降低扬尘污染;(6)沙、石等应有专门的堆存场地,避免原材料露天堆放;(7)施工工地场界采用围墙、挡板等遮挡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粉尘的扩散; | 营运期 | (1)为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量,应保证进出车辆的行驶畅通,停车场的汽车避免怠速空转。同时应最大化地进行绿化,立体绿化种植,提高环境对空气的自净能力。(2)加强污水处理站及污泥浓缩池的运行操作管理,减少恶臭气体产生量。 | 声环境 | 施工期 | (1)施工期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污染,所排放的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2)项目位于龙陵县城建成区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龙陵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3)禁止在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生产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除外。因混凝土浇灌、桩基冲孔、钻孔桩成型等连续作业必须进行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三日持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证明,到龙陵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并在施工地点以书面形式向附近居民公告。(4)在进行物料运输时,应合理安排运输时间,避免在夜间及交通拥挤时段进行;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 | 营运期 | (1)住院大楼采用中空玻璃窗,用距离、空间、绿化、工程等综合措施减轻交通噪声对其造成的影响。(2)医院周围密植绿化带,尽量减轻噪声影响。 | 固体废物 | 施工期 | (1)废弃建筑材料应进行分类集中堆存,能回收利用的部分,例如木制(铁制)材料等,由回收商进行收购重新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点,禁止与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禁止随意丢弃。(2)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3)加强施工中的人员及施工过程的管理,规范固体废物的堆放与处置,对于所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对施工地点的开挖面及废弃土石方堆放进行处理,以防止雨季产生冲刷造成水土流失。 | 营运期 | (1)龙陵现代医院应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并按不同的类别分置于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内废物包装物、容器必须有明显警示标识和文字警示说明。(2)保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理工艺采用高温焚烧,根据国家及当地的有关管理规定,云南龙陵现代医院不得将保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无法处理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药品及其相关废物纳入处置中心医疗废物收集范围,上述废物应按照国家和地方要求送到有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安全处置。(3)云南龙陵现代医院应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制定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工作程序及应急处理措施,接受当地环保和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4)为防止医疗废物在暂存间中腐败散发恶臭,医疗废物应尽量做到日产日清,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8小时。医疗废物暂存间每天应在医疗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入医院废水消毒、处理系统。(5))云南龙陵现代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0号《医疗废物环境管理条例》、卫生部[2003]第36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保山市医疗废物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废物必须交由保山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进行焚烧处置。(6)废有机溶剂采用塑料桶收集后,与医疗废物一同交由保山市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焚烧处置。(7)污水处理站和化粪池污泥属危险废物,在出院前必须加入石灰、漂白粉或其它消毒剂进行有效消毒杀菌,并将污泥浓缩脱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4.3控制和处置要求后,及时与医疗废物一同交由保山市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焚烧处置,故污水处理站还需设置加盖污泥浓缩池一座,以满足污泥消毒杀菌、脱水、清运。(8)医院应在相应区域设置垃圾桶,办公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龙陵县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置。 | 生态环境 | 施工期 | 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 营运期 | 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加强绿化及景观设计。 | 其他措施 | (1)为防止病菌的交叉感染,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应定期或根据需要按相关规定消毒。(2)加强管理,确保医疗废物严格按要求分类收集,定期消毒,及时清运,分类送相关部门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管理,化粪池、食堂隔油池等定时清掏。(3项目的环保设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 建议 | (1)医院使用的放射源应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另作评价,确保辐射环境安全。(2)加强环境管理和宣传教育:在项目的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应加强环境管理,并通过医院宣传栏,加强对绿地、食堂等的流动人员保护环境卫生、办公人员和居民进行节水、节电等的宣传教育。(3)项目建成后,在充分考虑绿化的布置及美化作用的基础上,种植一些吸尘降噪效果较好的乔灌木,减少交通噪声对项目区的影响。(4)医院在设计中考虑采用节水器具,医院内所有卫生间的抽水马桶或冲水器具均应采用经认证的节水器具,达到少排污水和节约用水的目的。(5)尽可能使用环保材料,减少对医生和病人的影响。设计和建设中充分考虑节约原则,符合我国提倡的建立节约型社会理念。 |
五、环评结论 通过对项目建设进行环境质量影响、环境经济影响等多方面分析评价,其结果表明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较小,影响程度较低,符合腾冲县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特别是严格执行国务院[2003]第380号令《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2003]第36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杜绝事故排放。在此前提下,项目的建设能实现社会、经济、环境效益的统一。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合理的、可行的。 六、报告书索取 建设单位:云南现代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团结大街163号 联系人:袁旗光 联系电话:0692-8880187 传真:0692-2105099 七、时效 索取报告书及发表意见的时间为:2014年6月28日~2014年7月13日,共计15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