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岛县港航管理局委托中国海洋大学进行的长岛县砣矶岛陆岛交通码头工程海洋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报告书已编制完成,按照国家海洋环境保护法的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欢迎长岛县各单位、个人提出看法和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长岛县砣矶岛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二.项目性质:扩建项目 三.工程规模:本工程1个1000吨级客货滚装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工程用海总面积为工程用海面积为4.2933hm2。 四.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3349.10万元人民币。 五.工程工期:12个月。 六.工程产生污染物及对环境的影响评价: 1.污染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护岸抛石产生的悬浮泥沙,陆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机械噪声、生活污水、生活垃圾以及生产固体废弃物等。 运营期间,主要污染物包括车辆道路扬尘和汽车尾气、车辆噪声、工作人员和游客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2.非污染环境分析 1)对项目用海区沉积物输移、泥沙回淤、底床冲淤演变产生一定影响;2)对底栖生物影响最大,使浮游植物量、浮游动物量有一定减少。 3.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含油污水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大气污染物为无组织排放;选购低噪声高效的机械设备和场内车辆降低噪声;在场区设置垃圾桶,配备专用垃圾运输车辆,运到城市指定垃圾处理厂处理。 七.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三个阶段:准备阶段、环境影响工作开展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阶段。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调查评价区域环境现状:查清拟建项目周边的环境敏感目标、建设及运营期主要环境污染源情况,调查项目周边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区域的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区域环境质量变化趋势及主要环境问题。 2.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预测评价:分析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进行预测分析其影响程度、影响范围,并分析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提出合理的、有效的环保对策和措施。 3.公众参与调查:通过网上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分析情况:综合分析评价区域规划情况、自然与社会环境现状、项目施工与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以及公众参与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 八.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执行“三同时”制度,并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落实以上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可行。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需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征求事项如下:对长岛县砣矶岛陆岛交通码头工程建设的意见;对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施工及营可能造成的污染的意见;项目建设对调查人群生活的影响;项目规划建设对当地经济影响的看法;对项目建设的建议和要求。 十.公众参与调查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社会公众可通过本工程指定的联系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建设单位:长岛县港航管理局 联系人:王务连 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海洋大学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32-66781882 2014年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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