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白潭湖及周边地区生态治理工程(一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1、项目概况 表1 拟建项目基本构成一览表 | | | | | | | | | | | | | | | | | | | | | 白潭湖北部区域,建设内容包括疏浚白潭湖的底泥,整治湖泊岸线、建设人工湿地及半工人湿地、修复湖泊的生态、环湖道路及配套工程 |
2、环境质量现状 2011年项目所在区域NO2、SO2、CO和PM10日均值浓度均满足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氨气和硫化氢监测结果均能满足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居住区最高允许浓度标准,说明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空气良好。 在监测时间段内,白潭湖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水域水质标准。目前各点位TN均不能满足Ⅳ类水质标准要求,也不能满足Ⅴ水质标准要求,白潭湖为劣五类水体,水质较差。 同时,与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项目比较,白潭湖中高锰酸盐指数、COD、BOD5、TP、NH3-N、TN等6项指标不能满足Ⅲ类水质标准要求。 按照《湖泊(水库)富营养化评价方法及分级技术规定》,白潭湖水体属于轻度富营养化,水质情况比较差。 监测结果表明,除1#点位昼间不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4a类标准的要求外,其余点位昼夜间厂界声环境质量均能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2、4a类标准的要求。 拟建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特殊或重要生态敏感区。目前项目所在地地势低洼,多为湖泊、鱼塘、农舍、农田,呈现农村自然景观,评价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不太丰富,多为本地常见乡土物种,这些乡土植物对维持本地生态系统有重要价值。评价区的外来入侵植物主要有喜旱莲子草、一年蓬、水葫芦等。这些外来入侵植物一般分布零星、数量少、面积小,对本地物种的侵害作用不甚严重。评价区现有野生和常见栽培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5种,其中3种为栽培种(樟树、银杏、水杉),2种为野生种(野菱、野大豆)。野菱为野生种,湖北省为千湖之省,各地湖泊中均匀野菱分布,野大豆在湖北省路边、田边较为常见。评价区的现状植被较贫乏。结构简单的沼泽水生植被、灌丛和灌草丛占了相当大的面积;复层林类型少、分布窄、面积小;以外来物种为优势的群落分布面积较大。植被层次不够丰富,物种多样性较低,稳定性较差,绿量偏小,景观优美度不够。在拟建新区的绿化建设中,可选择和利用一些乡土植物来丰富植被层次,营造多样性更高、稳定性更好、生态功能更完善的绿化带植被。调查统计表明,评价区现有陆生野生动物46种。其中两栖类动物共有1目4科8种;爬行类共有3目7科20种;鸟类有15目37科128种;兽类共有5目6科14种。其中,以鸟类的丰富度相对较高,而两栖类、爬行类和兽类的丰富程度较低。项目所在区陆生动物有国家Ⅰ级保护动物2种,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16种,湖北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7种,国家Ⅰ级保护动物均为夏候鸟,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除虎纹蛙均为鸟类,省级保护动物也以鸟类为主。项目所在地国家级保护动物及省级保护动物较多的主要原因为黄冈市位于大别山地区,其黄梅县有湖北龙感湖自然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有白头鹤、黑鹤、白鹤、东方白鹤、大鸨、白琵雁等)、罗田、英山县有大别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北亚热带森林生态系统),还有众多自然保护小区等,且项目所在地为湖泊类型,水草丰富,适合鸟类生存。 3、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0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江河湖库清淤疏浚工程”属于鼓励类项目。本工程的主要任务是:在点源截污、面源控制的基础上,构建水网连通,恢复水生生境完整性,恢复黄冈城东新区水网生态系统自我修复的生境条件,变“死水”为“活水”,增氧复氧,提高湖泊自净能力,从而达到加速黄冈城东新区生态系统自我修复的目的。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本项目为城市综合整治工程,本项目建设将恢复和改善白潭湖的生态、水环境质量,是对《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中“加大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对长河、遗爱湖等主要河流、湖泊、水库进行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切实改善重点水域环境质量,让河流湖泊休养生息,恢复生机,提升重点流域水环境生态安全。”的重点落实。 本项目对白潭湖进行综合整治,体现了黄冈城东新区环白潭湖地区规划中体现生态优先的原则,是对环境保护规划“通过截污、底泥疏浚、人工生态湿地、水生植被恢复重建、生态渔业、河湖形态保护和生态屏障建设等措施,对区内水体进行水生态综合治理和水环境保护。”的具体落实,是绿地系统规划“以三台河带状公园和白潭湖公园为绿地公园系统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项目符合《黄冈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的要求。 4、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1)生态环境 ①湖泊疏浚,对内源污染的减轻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初步测算,可清除TN约 304.8吨,清除TP约213.9吨。同时清淤可以增大湖容、环境容量,并将有可能使水质指标不同程度的改善;因此清淤对改善湖泊和渠道的生态环境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②疏浚同时具有复杂性、不确定性及诸多负面影响。施工期对水生生物造成重大影响表现有:水体浮游植物光照减少、营养物质含量变化、微生物的生存环境破坏、底质中某些有毒有害物质溢出等,将打破原有的平衡,破坏鱼类等水生动物生存环境。受到施工活动干扰的鱼类将迁徙到别处,但如果能分期分阶段实施,鱼类一般会在施工时游到邻近水域,工程完后,鱼类可重新回到这些区域。 ③引水工程在短期内,将会使大部分的水质指标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但一旦引水停止,水质很可能反弹甚至更恶化。因此,从长远来看,单纯引水也不是改善湖泊水质的根本有效方案。 ④清淤、引水对浮游生物有着不同的影响:案例显示,工程实施后,浮游动、植物群落结构发生改变,有的浮游植物结构向好的方向转变,浮游植物多样性增加,Margalef多样性指数升高,湖泊水质得到改善,贫营养状态下常见的浮游植物优势种出现;但有的湖泊富营养化仍在发展;种类小型化加速。长春南湖,引水后轮虫的优势种为寡污型,表明引水后南湖的水质有明显的改善。西湖清淤后,浮游动物有大型化的趋势,年平均生物量上升,优势种群发生变化,但变化不确定。 目前国内外案例,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大规模的、不恰当的清淤方式,会造成湖泊水生态系统的恶化。因此本评价认为湖泊清淤、引水应当采取极为谨慎的态度。应重点从湖渠水流通畅的角度解决局部地段淤泥、垃圾的疏浚、清理。 ⑤生态修复是湖渠整治关键性的工程手段。无论是人工湿地、自然湿地还是水生植被恢复特别是沉水植被的恢复都对生态恢复有着较大的正面效应;但是也应该看到目前在技术上也有不成熟的方面,例如人工湿地容易产生淤塞。因此,管理比工程本身更加重要。 ⑥在植被修复中,沉水植物的恢复是关键,而湖泊透明度的提高是沉水植物恢复的重要前提,因此,水生植被恢复前必须要辅助一定的水质改善。本工程沉水植物的面积占植被恢复面积的70%,配置较为合理。 ⑦江湖恢复后,阻隔的湖泊生态系统以湖渠为廊道连通于江河,将有利于水系间鱼类的物种和基因交流,野生鱼种、洄游性和流水型鱼种可能会增加,有利于鱼类繁衍,物种数和多样性指数将可能增大,湖泊“三场一通道”(索饵场、育肥场、繁殖场和洄游通道)的功能有望得到恢复。 ⑧湖泊水质的改善绝非仅仅依靠清淤、引水工程就可以一蹴而就的,对于富营养化严重的城市中小型浅水湖泊,清淤、引水工程对富营养化状况改善在短期内效果不明显、不稳定,需要采取长期的综合治理措施,特别是加强管理,经过10年-20年的长期努力方可能取得显著效果。 (2)环境空气 施工期间,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源自于土方开挖、回填和堆放,混凝土拌和、拆除,淤泥干化后风吹和交通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扬尘;挖泥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运行时排放的燃油机械废气等。这些粉尘和废弃将危害现场作业人员身体健康,需要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但由于工程施工区域地处平原,地势开阔,大气扩散条件较好,有利于污染物质的扩散,工程施工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总体上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即消失。 工程运行期间,水草转运机构及垃圾站等会产生一定量的的恶臭气体对周边居民点产生一定的影响,应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3)水环境 ①施工期生活污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比较分散,排放点多、量少,可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合理安排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经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后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影响。 ②施工期生产废水 施工过程中施工材料的冲洗、建筑的养护也会产生污水,这类污水的用水量较小,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后排放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较大影响。 ③施工期清淤底泥扰动 湖渠清淤采用绞吸式挖泥船进行底泥疏浚作业,由于绞吸搅动会引起局部水域污染底泥的再悬浮与扩散。以绞吸船绞刀为中心约15m的水域影响较大。SS浓度明显增高,N、P污染物的释放速率较静止状态提高了1-2倍,而15m范围以外的区域水环境影响不明显。 ④施工期堆场余水 类比分析结果表明:余水若不经过充分的沉淀、过滤就直接排入水体,COD、SS以及氮磷的二次污染将不可避免。疏挖泥浆中的污染物大部分富集于悬浮颗粒中,且余水中污染物含量随泥浆沉降时间增加而降低,若经过充分的沉淀,余水污染物的浓度可大幅度的下降。静止48h后,除N外基本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Ⅴ类,余水有机物和悬浮物的污染物浓度下降80-90%,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二级。 根据本工程堆场设计方案,泥浆沉降时间一般在72h以上,堆场余水中的有机物及悬浮物基本上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但不能保证氮、磷也有较好的效果,需要采取投加药剂等措施控制二次污染。在工程后期,沉淀时间可能难以保证,这时也需要采取投加药剂等措施以保证沉淀效果。 巢湖工程类比表明,在堆场余水正常排放时,TN、TP贡献浓度均较低,对湖泊水质影响较小;堆场余水非正常排放时,TN 贡献浓度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标准,TP的贡献浓度基本达到IV类水质标准值。初步估计本工程影响范围要比巢湖的大。 淤泥堆场余水对地下水的影响十分有限。 ⑤施工期水土流失 项目会产生一定的挖土方和一定时间段内部分区域的裸土,如不妥善处置挖土方和裸土,遇降雨会产生高浓度的SS污水,对周边水域产生一定的影响。但这种影响主要限于施工期,且是可以消除的,合理地选择施工时间以及土方堆放位置,并在施工过程中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可以消除这种影响。 ⑥施工期生态修复工程施工 项目湖泊均为浅水型湖泊,种植水生植物以及人工水草、渠道水生植物恢复等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对部分湖区产生一定的扰动,在部分区域造成湖底沉积物再度悬浮。但这种施工并不是大范围内进行,影响的区域比较小,而且这种扰动带来的污染是短期的、可恢复的,不会对湖泊水体产生长期的、不可逆的影响。 ⑦运营期水环境影响 项目湖泊均为浅水型湖泊。湖泊引水时,湖泊的流态会发生一定的改变,相应的可能会带来底泥扰动问题,引起湖泊底泥再悬浮。同时,湖泊流态改变还可能会改变湖泊水体和底泥间的氮、磷平衡,进而加重湖泊的富营养化程度。因此,引水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地采取减缓措施,如降低引水量甚至是暂停引水。 (4)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集中在施工期间,主要来自挖泥船、挖掘机、推土机、搅拌机、混凝土拌和机等大型施工机械运行噪声,运输车辆(主要为土方运输)噪声。施工期间噪声具有暂时性和间歇性的特点,随着施工活动的结束,影响即消失。 (5)固体废物 ①施工期 本工程湖泊底泥疏浚和干化处理过程中容易产生臭味,会对施工人员及周围群众产生影响;淤泥在作为绿化用土时,存在的有害物质可能对植物生长产生一定负面影响;运输过程中也可能存在泄漏情况,而影响运输线路交通情况。 工程生活垃圾进入水体,则各种有机污染物和病菌将污染施工区域水体水质,需重视施工区的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泵站重建、港渠拓宽、生态修复等工程施工期间会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和包装废物等,若不及时清运将对城市景观、交通及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 ②运行期 工程建成运行后,截流井、箱涵、污水泵站、面源控制工程等将产生少量污泥,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带来二次污染。种植的水生植物残体如不及时处置,则会对周围景观带来一定影响。 (6)城市基础建设 工程涉及的渠道开挖将经过市政道路。在开挖过程中如处置不当,有可能会碰触这些城市基础设施,对附近居民的生活造成影响。因此,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避免破坏施工区城市基础设施的情况发生。 (7)交通 施工期间,机械、各类施工材料的运输将加大路段交通压力,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但由于工程施工对交通的影响具有分散性和暂时性等特点,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也随之消失。 (8)拆迁安置 按目前黄冈市房产市价,拆迁补偿后,拆迁人口可搬往市郊买同等价值的新房,其住房、交通、生活等设施和环境卫生条件将得到较大的提高,消除原来私建房居住条件脏乱差的现象,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一般情况下,拆迁人口在经历一段时间的过渡期后会适应其生活环境的变化。 拆迁安置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拆迁地和安置地房屋拆迁和建房时产生的扬尘、噪声、拆迁固体废物等对环境的影响,但这些影响均属短时、局部影响。 (9)社会经济 本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带动武黄冈城东新区的发展,增强区域的开发实力;湖泊生态环境的改善将有利于区域湖泊中鱼类的生长发育和繁殖,提高渔业的产量;水系网络化将使区域土地和房产增值,吸引房地产投资商将眼光定位在黄冈城东新区;工程建设突出代表建设区域滨江、滨湖城市特色的水文化,塑造个性鲜明的滨水城市景观,不仅可以改变区域乃至黄冈的整体形象,且将创建立良好的投资环境,促进城市的良性发展。 (10)土地利用 工程永久和临时占地相对于黄冈城东新区土地面积,占地数量有限,不致改变整个区域土地利用格局,也不会对耕地资源造成很明显的影响;工程实施后将带动本地区的房地产发展,提高土地利用价值。 (11)防洪排涝 项目基本不会影响长江防洪的安全性。 本项目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城市排涝能力;但在丰水期非暴雨天开启闸门进行适当流量的引水,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泵站抽排的负担。只要在调度运行上根据季节雨量情况适时控制引水量,将不会对地区的防洪排涝产生大的影响。 (12)人群健康 施工作业的人员工作、生活条件较差,劳动强度大,可能导致施工人员免疫力减弱,若不注意施工人员的饮食卫生,易感染痢疾等肠道传染病。另生活垃圾随意丢弃,会对施工区的环境污染和卫生条件产生一定影响。 生态水网工程实施后,可改善各湖泊的水环境质量状况,使黄冈城东新区地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较大改善,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及人居环境。 5.环评可行性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城市总体规划。 工程实施的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水、生态造成的一定影响以及疏浚底泥带来的环境污染。严格按照本评价提出的环保措施(包括环境风险防范应急对策),落实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能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之内。工程实施有较显著的环境、社会效益,对恢复城东新区的生态健康有积极的意义。因此,该工程的实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6.公众意见征集 6.1公众调查内容 根据项目特点和周围环境特征,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被调查者的基本情况、被调查者对目前居住环境的态度、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有何意见和建议、对项目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如噪声、大气、水等的态度和意见、公众认为的项目建成后的作用。 6.2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1)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联系人:高工 3、联系方式:0713-8687117 (2)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1、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2、联系人:邓工 3、联系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紫阳东路77号伟鹏大厦 4、联系方式:027-8725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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