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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良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信息公告如下,希望广大公众积极参与,对项目建设提出环保建议。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万良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抚松县万良镇仁义村。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等,总投资600万元。道路建设总长526.022m,机动车道面积43445m2,平整土地73000m2,,路灯14盏,铺设雨水管道811m,污水管道812m。
本项目道路永久占地73000m2,现为空地,占地类型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项目建设过程中不涉及居民拆迁问题。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等。噪声方面,施工机械产生的设备噪声,会对周围环境及附近居民产生较大影响。废气的排放源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粉尘。本项目产生的固废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等。
本项目建设期间,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成分简单,排放量较小,排放万良镇内现有的公共厕所,对地下水不会产生根本性影响,且项目投入运行期间,不产生废水,对地表水不会产生本质的影响。
施工期间尽量采用先进低噪声设备,废弃已破损严重的设备,保证做到定期保养、维护,在有敏感目标的路段设置声屏障,以最大限度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对于施工扬尘等采取洒水、覆盖毡布、设置挡墙等一定的防护措施,对周围环境空气及居民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废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施工中将随时收集,统一送垃圾处理厂处理。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工程属于非盈利性公益事业。其环境效益大于环境损失。本项目的建设改善和加强了城市环境与城市景观,美化了市容,促进了镇区经济快速发展,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道路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同时也是合理的,由于路网在投入使用后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在采取有效污染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境角度来看,本项目合理可行。
四、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和方式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对本项目建设意见及建议
2、公示地点、方式:本次公示主要采取在网上公示的形式。
3、公示时间:本次公示自公示之日10个工作日结束,公众可在此期间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单位或者环评机构索取补充信息。
五、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六、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抚松县万良兴万市政公共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抚松县万良镇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电话:136....6555
评价单位:吉林省兴环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延安大路565号盛世国际5024室
电 话:0431-8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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