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县普拉底乡东月各大理石矿露天开采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做好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有关精神,现对“贡山县茨开镇旺洞洛大理石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开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的初步结果,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在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 一 项目基本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贡山县普拉底乡东月各大理石矿露天开采项目 建设单位:贡山兴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贡山县普拉底乡力透底村东月各小组 项目概要:矿区位于怒江东岸,贡山县城145°方向,平距14km处,属贡山县普拉底乡管辖。矿区普查范围地理极值坐标:东经98°44′05″~98°44′46″,北纬27°39′03″~27°39′30″,矿区海拔标高1692~2400m。矿区面积0.934 km2,年开采1.5万m3大理石,项目施工期10个月,运营期6.2年,属小型建设规模。 二 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可能产生一定的水土流水、施工扬尘、机械燃油废气、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噪声、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生活垃圾等,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2、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项目废水源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废水,项目生活污水通过旱厕处理后用于林地施肥,不排入当地受纳水体。 (2)废气 废气主要为值班室内厨房产生的油烟及化粪池产生的恶臭气体,排放量很小:厨房使用清洁能源电,所产生油烟由排风扇排出;化粪池及值班室周围设置有绿化带,减少了油烟及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为设备噪声和爆破噪声。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为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废石及剥离表土。 三 预防或减轻环境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或措施要点 (1)废气处理 食堂安装油烟去除率不低于75%的油烟净化装置;另外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减少恶臭气体产生。 (2)废水处理 本项目生活污水用旱厕收集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施肥。 (3)噪声防治 项目营运期噪声经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 工作人员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废石均堆存于废石场;表土暂存于表土场。另外工程加强施工管理,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随处乱倒废土,加强矿区绿化、植树造林,同时保证成活率。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可做到固废分类处理。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建设单位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按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可保证废气、废水、厂界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同时经过加强管理和落实风险措施后,项目风险水平在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的建设将不至于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 五 公众参与方式与期限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索取补充信息的有效期为本公示发布日十个工作日内有效。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城镇居民和单位工作人员、与本项目相关的行业专家及环保主管部门官员。 征求意见的内容为与本项目或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有关的环境保护的意见和建议。 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主要通过面谈、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形式进行。 联系人:张文和 ; 电话:0878-6164338(周一至周五:8:00-18:00) 通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火车站房建维修工区办公楼二楼 八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意见征询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贡山兴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华中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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